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手機選單
:::

最新消息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資爭議調解會議攜帶與會資料提示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3-01-10 16:13

    一般案件

    1. 勞動契約
    2. 勞工簽到簿或出勤卡(含排班表、出勤時數、加班時數統計明細)
    3. 工資清冊(含加班費、載明各項津貼、加給的定義、標準與給付條件)
    4. 勞保投保明細及勞工新制退休金提撥明細
    5. 年度特別休假資料(假單、休假卡等紀錄)

     

    職業災害案件

    1. 勞動契約
    2. 勞工簽到簿或出勤卡(含排班表、出勤時數、加班時數統計明細)
    3. 工資清冊(含加班費、載明各項津貼、加給的定義、標準與給付條件)
    4. 勞保投保明細及勞工新制退休金提撥明細
    5. 醫療單據及診斷證明書
    6.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傷病、失能給付核付公文
    7. 勞動檢查單位職業災害檢查報告書

     

    【備註】

    1. 勞保投保明細及勞工新制退休金提撥明細,請逕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申請。

      高雄市辦事處〔電話:07-7275115、地址:高雄市苓雅區政南街6號1樓 (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1樓)〕 / 高雄市第二辦事處(電話:07-7462500、地址:高雄市鳳山區復興街6號】

    2. 勞資雙方若無上開資料,倘有其他資料可作為系爭案件之佐證,請併同攜帶與會,俾利釐清雙方爭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