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檢送「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部分條文修正條文1份,並說明此次修正外籍幫傭申請條件新制,為協助特殊需求家庭及多子女家庭經濟負擔,及優先協助審查,其累計點數之計算方式。
本案修正要點如下:
(一)修正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幫傭工作,其家庭成員條件。(修正條文第十二條)
(二)修正以 調高薪資增加外國人聘僱名額 之製造業雇主,其僱用員工人數之計算方式。(修正條文第二十五條)
(三)明定中央主管機關就雇主調高本國勞工薪資,以增加聘僱外國人名額,應辦理定期查核及處理機制。(修正條文第三十四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