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市114年度身心障礙者參加汽車駕駛考照訓練補助之「訓練學費」及「考取獎勵金」等2項補助項目,因經費將執行完畢,即日起不再受理申請案,已受理申請者,本局以申請書收件日期為核發順序,經費執行完畢後,並檢還所餘案件申請文件。
二、補助項目「汽車駕駛考照規費」,依本局114年3月1日補助公告,持續受理申請期間至114年11月15日止。若年度經費執行完畢(114年度勞動部就業安定基金補助計畫),本局將另行公告不再受理申請。
三、洽詢電話: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職業重建科
(07)812-4613分機534高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