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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權益與服務

    日期:114-06-30       聯絡人:黃志銘       資料來源:勞工局       聯絡資訊:eric9122@kcg.gov.tw       

    什麼是「合理調整」?

    我國於2014年12月將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The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CRPD)國內法化,制定《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其中「合理調整」(Reasonable Accommodation)是CRPD非常重要的概念,著重以身心障礙者為權利主體,確保他們在教育、工作、醫療、文化、交通等各領域都能擁有同等的條件和機會參與。

    根據具體需要,於不造成不成比例或過度負擔之情況下,進行必要及適當之修改與調整,以確保身心障礙者在與其他人平等基礎上享有或行使所有人權及基本自由」。

    如果外在環境、社交場合都很友善,很多身心障礙者其實都可以順利投入、參與社會,這就是CRPD 的重要精神:「沒有障礙的人,只有障礙的環境。」並以此延伸、強化合理調整的必要性。

    合理調整-3階段

    三階段

    權利方(身心障礙者)

    義務方(雇主)

    第一階段

    定義問題

    釐清狀況

    步驟1

    表達困難、提出合理調整需求與建議方法,並要求立即回應。

    步驟1

    和當事人對話,釐清困難。

    步驟2

    尊重隱私、請求必要資訊。

    第二階段

    評估需求

    制定對策

    步驟2

    善用各種資訊與資源(如職輔專業的協助),共同討論調整方法。

    步驟3

    主動尋求相關資訊與資源。

    步驟4

    先提供暫時性的調整措施。

    第三階段

    合理調整

    觀察改善

    步驟3

    試用合理調整措

    施、回饋與修正。

    步驟5

    執行合理調整,讓其他關係人(如會受影響的同事)了解狀況。

    步驟6

    定期紀錄與追蹤調整後成效。

    4種合理調整方式

    1

    調整設施設備

    (1)加裝無障礙/可及性措施

    (2)彈性安排工作環境、提供個別化的輔助

    2

    調整職務內容

    (1)調整工時制度

    (2)調整工作規定

    (3) 調整工作流程

    (4)調整職務分工

    (5)重新安排職務

    3

    開放/提供人力支援

    (1)開放/提供專業人力

    (2)允許陪同人力

    (3)協調同儕支援(自然支持者)

    4

    改善制度規範

    導盲犬不被允許進入辦公大樓、障礙者因為復健和回診而請假卻經常被扣薪、精障者早上常無法準時上班…… 這些困難與障礙,常只需要變更制度規範就可以解決。例如改變場所規定、提供線上打卡方式或彈性的休假制度等

    (以上內容:摘錄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合理調整指引手冊」)

    職場合理調整諮詢:

    請洽職業重建科 8124613分機536 黃先生,電子郵件: eric9122@k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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