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手機選單
:::

勞動條件

    1.依最低工資法第17條第2項規定:「違反本法經主管機關處以罰鍰者,主管機關應公布其事業單位或事業主之名稱、負責人姓名、處分期日、違反條文及罰鍰金額,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
    2.欲查詢各地方政府違法公告情形,可使用勞動部「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網址https://announcement.mol.gov.tw/

     

    114年11月 最低工資法違法事業單位名單

    項次 事業單位 負責人 違反法令 違反條文 違反法規內容 處分書文號 處分日期 處分金額
    1 財團法人高雄市私立永安兒童之家 陳炯翰 最低工資法 第5條 勞工與雇主雙方議定之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其議定之工資低於最低工資者,以本法所定之最低工資為其工資數額。 高市勞條字第11436798100號 114/09/15 20000
    2 吳培成即吳媽家餃子館 吳培成 最低工資法 第5條 勞工與雇主雙方議定之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其議定之工資低於最低工資者,以本法所定之最低工資為其工資數額。 高市勞條字第11438116000號 114/10/07 20000
    3 同心行銷有限公司 邱聖山 最低工資法 第5條 勞工與雇主雙方議定之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其議定之工資低於最低工資者,以本法所定之最低工資為其工資數額。 高市勞條字第11437682600號 114/10/07 20000
    4 洪昌耀即裕和企業社 洪昌耀 最低工資法 第5條 勞工與雇主雙方議定之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其議定之工資低於最低工資者,以本法所定之最低工資為其工資數額。 高市勞條字第11438075900號 114/10/22 20000
    5 警英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邱宇婕 最低工資法 第5條 勞工與雇主雙方議定之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其議定之工資低於最低工資者,以本法所定之最低工資為其工資數額。 高市勞條字第1143889920A號 114/10/27 2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