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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權益與服務

    資料來源:勞工局       

    輔導身心障礙者參加汽車駕駛考照訓練補助:

    ※相關規定、文件與申請表請至-《補助公告》-參閱。

    項目

    說明內容

    法令依據

    高雄市政府輔導身心障礙者參加汽車駕駛考照訓練補助要點。

    申請資格

    身心障礙者考取汽車駕駛執照,並自取得汽車駕駛執照之日起一年內,符合下列各款條件,得依本要點申請須知,檢附文件申請補助,逾期不予受理申請:

    (一)設籍高雄市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

    (二)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及其相關法規之考照年齡規定。

    (三)未曾獲政府各機關(構)或團體相關汽車駕駛考照訓練補助。

    補助項目及金額

    當年度勞動部就業安定基金補助計畫(求職中或目前在職之身心障礙者):

    (1)補助汽車駕駛考照報名費450元(晉級或考驗未通過於一年內重新報考,僅考單項筆試或路考者,補助225元)。

    (2)補助駕駛執照領照規費200元。

    ※經費執行完畢後不再補助並由本局公告不再受理申請。

     

    當年度高雄市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補助項目:

    (1)補助參加監理機關核准立案汽車駕駛訓練班實際學費金額二分之一,最高補助7,000元。

    (2)考取汽車駕駛執照,發給獎勵金3,000元。

    ※經費執行完畢後不再補助並由本局公告不再受理申請。

    服務電話

    (07)812-461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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