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重申「聘僱外籍看護工家庭短期替代照顧服務實施計畫」(下稱短照計畫)服務內容及範圍,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3年1月5日衛授家字第1120762267號函辦理。
二、有關衛生福利部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推動小組第8屆第4次會議決議,針對旨揭計畫請本部確認短照服務範圍,以確保其提供外籍看護工休假時之協助功能。
三、短照計畫之補助項目及內容,係依被看護者或其家屬選擇,以日間照顧中心、機構住宿式、小規模多機能、巷弄長照站或居家服務等方式,提供生活照顧、協助沐浴、進食、服藥等多元服務。
四、又短照計畫經參照衛生福利部111年5月13日衛部顧字第111196081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