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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局公告113年3月已核備之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事業單位名單,相關事項詳如說明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3-04-10 10:05

    查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規定意旨在給予雇主與特定勞工合理協商工作時間的彈性,雇主與勞工雖得就工作時間及假日等事項另為書面約定,惟仍必須報經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核備後,始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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