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於交友服務企業經營者為經營業務需求,須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為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對企業經營者所保有之個人資料檔案,應採行適當之安全措施,內政部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7條第3項規定授權,並參酌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第12條規定,訂定內政部指定交友服務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https://www.moi.gov.tw/News_Content.aspx?n=145&s=265215)。
相關宣導圖卡提供民眾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