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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颱風停班期間不是一般假日 高市勞工局呼籲雇主及消費者體恤出勤人員可能風險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2-12-26 14:07

    海葵颱風來襲,高市勞工局特別提醒,因強風豪雨而宣布停止上班、上課,於該期間雇主不得強迫勞工上班,不能強迫休假或要求事後補班,亦不能以此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請各事業單位一定要做好事前評估,適時暫停相關外送、外勤或停止對外營業,以避免勞工出勤交通及戶外作業風險;對有必要之外勤作業,應置備適當風雨護具、安全帽、連絡通訊設備與必要之安全防護設施及安全的交通工具供勞工使用,如有相關疑問,可上「小勞向前行-高雄市政府勞工局」粉絲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laborboy.kcg/)詢問。

     

    根據中央氣象局資訊,為維護市民上班上課安全,並充分準備各項防颱措施,高雄市9月3日及4日皆停止上班及上課。勞工局並呼籲民眾應事先做好防颱準備,預先儲備足夠的飲水及糧食,且停班期間並非一般假日,請體恤勞工朋友的辛勞,避免外出逛街娛樂,以保障自我安全及減低相關行業工作人員出勤交通及作業風險。

    勞工局強調,依據勞動部「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規定,包括「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經途中」任一轄區的首長宣布停止上班,勞工若因而未出勤,雇主宜不扣發工資,也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請事假或其他假,亦不得擅自與其他休息日對調。若勞工應雇主之要求而願意配合出勤,宜加給勞工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之協助。如事業單位因業務性質需要,需特定勞工照常出勤者,應由勞雇雙方依規定程序於事前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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