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本市身心障礙者參加汽車駕駛考照訓練補助,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
公告事項:
一、身心障礙者考取汽車駕駛執照,並自取得汽車駕駛執照之日起一年內,符合下列各款條件,得依本要點申請須知,檢附文件申請補助,逾期不予受理申請:
(一)設籍高雄市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
(二)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及其相關法規之考照年齡規定。
(三)未曾獲政府各機關(構)或團體相關汽車駕駛考照訓練補助。
二、受理申請期間:即日起至民國113年12月31日止。
三、申請方式及補助費用交付方式:
(一)填具申請書,並檢附應備申請文件(詳如申請須知),逕送或郵寄至【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職業重建科;地址:80669高雄市前鎮區鎮中路6號,信封請註明申請參加汽車駕訓補助】。
(二)核發補助費用以匯款方式至本人帳戶。
四、補助審查標準及限制:
(一) 依受理申請之先後順序審核補助,以主管機關撥付作業期程為主(逕送以送達本局收文為憑;郵寄以郵戳為憑),本局113年度經費執行完畢後不再補助,並由本局公告不再受理申請。
(二)本要點補助每人學費、獎勵金、考照報名費及領照規費,各以一次為限。
五、補助項目及補助經費額度: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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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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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項目及
補助經費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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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勞動部就業安定基金補助計畫補助項目(求職中或目前在職之身心障礙者):
(1)汽車駕駛考照報名費:
補助450元(晉級或考驗未通過於一年內重新報考,僅考單項筆試或路考者,補助225元)。
(2)駕駛執照領照規費:補助200元。
※113年度勞動部就業安定基金補助計畫額度為10萬6,250元,經費執行完畢後不再補助並由本局公告不再受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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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高雄市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補助項目:
(1)訓練學費:
參加監理機關核准立案汽車駕駛訓練班實際學費金額二分之一,最高補助7,000元。
(2)考取獎勵金:
考取汽車駕駛執照,發給獎勵金3,000元。
※113年度高雄市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額度為25萬元整,經費執行完畢後不再補助並由本局公告不再受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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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業務聯絡人:職業重建科黃先生,電話07-8124613分機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