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市113年度身心障礙者參加國家考試獎勵補助之「國家考試補習學費」及「國家考試錄取獎勵金」等2項獎勵補助項目,因經費將執行完畢(113年度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額度為25萬整),即日起不再受理申請案,已受理申請者,本局以申請書收件日期為核發順序,經費執行完畢後,並檢還所餘案件申請文件。
二、補助項目「國家考試報名費」,依本局113年3月1日補助公告,持續受理申請期間至113年12月31日止。若年度經費執行完畢(113年度勞動部就業安定基金補助計畫額度為10萬6,250整),本局將另行公告不再受理申請。
三、洽詢電話: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職業重建科
(07)812-4613分機536黃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