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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權益與服務

    資料來源:勞工局       

    勞動部辦理115年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績優單位表揚作業事項

    相關規定依勞動部公告為準,請參閱勞動力發展署身心障礙者就業資源網「雇主」→「金展獎專區」(網址:https://orsd.wda.gov.tw/employer/goldMedal

    項目

    內容

    依據辦法

     進用身心障礙者工作績優機關(構)獎勵辦法

    申請資格

    (一)政府典範組:進用身心障礙者適應職場協助及輔導有優良事蹟之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機構。

    (二)職場共融組:進用身心障礙者適應職場協助及輔導有優良事蹟之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

    (三)創新服務組:進用身心障礙者,並辦理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業務或措施有創新服務之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

    (四)職務再造組:進行身心障礙者職務再設計,協助排除工作障礙,提升工作效能有優良事蹟之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

    (五)就業支持組:  進用身心障礙者,並支持身心障礙者庇護工場營 運及庇護性就業者於一般職場就業之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 營事業機構、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

    受理期間 自115年7月1日起至115年8月31日止(為本局審核時間,最遲請於115年8月21日前傳送至系統,避免影響參加單位補件及修正時間)。
    受理方式 符合申請資格單位如有意願參加,請填寫相關表單(含電子檔)後,透過「身心障礙者及特定對象就業獎補助案申請系統」傳送本局受理及審查(報名投件網址https://dsos.wda.gov.tw),有關系統操作方式請參閱下方操作手冊

    獎勵方式

    (一)政府典範組:獎座1座及獎金10萬元。

    (二)職場共融組:獎座1座及獎金20萬元。

    (三)創新服務組:獎座1座及獎金10萬元。

    (四)職務再造組:獎座1座及獎金20萬元。

    (五)就業支持組:獎座1座及獎金5萬元。

     

    (詳情依勞動部公告為準)

    服務電話

    (07)812-4613轉分機558

     

     ※評比內容及細節請詳閱下方作業事項規定,相關規定及表單請自下載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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