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宗旨: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以下簡稱本局)為統合本市各類勞工教育及研習資源,提升相關勞工研習課程品質,擴大教育服務層面及深度,提供本市勞工及市民多元學習環境,特籌設「勞工大學」業務,統籌辦理本市勞工教育課程相關事宜。
二、課程特色:
課程區分為「勞工學苑部」及「勞動事務部」兩大課程領域,每三個月為一期,每年辦理四期:
1、勞工學苑部:時尚技能、工作技藝、生活應用及休閒育樂等四類課程為主。
2、勞動事務部:以勞動法令、勞動事務相關知能為主。
三、收費標準:
1、勞工學苑部:每人學費約新台幣1,000元~2,400元。
2、勞動事務部:免收學費但須繳保證金1000元,必須出席課程達五分之四以上者得予退還保證金。
四、招生對象:
勞工及滿十五歲以上之一般市民為主。
五、未來展望:
1、提供本市勞工多元豐富之休閒育樂及終身學習管道。
2、深化本市勞工勞動知能,構建本市各職場為具尊嚴、友善、活力之勞動環境。
3、建立本市勞工教育各項資源整合分配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