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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理念

    組織沿革大事記本局組織沿革大事紀

    1. 民國68年7月1日,高雄市改制為院轄市,為加強服務勞工朋友,於77年1月15日成立勞工局。原隸屬於社會局的職業訓練中心、國民就業輔導中心、勞工教育生活中心和勞工檢查所(民國69年4月11日,為執行勞動監督檢查任務,中央授權高雄市政府於設置「高雄市工礦檢查所」,隸屬社會局,後於民國75年7月1日更名「高雄市勞工檢查所」)改隸於本局,以形成較為完整的勞工行政體系,為本市勞工提供更完善的服務。
    2. 民國86年3月1日,為提高行政效率,加強為民服務績效,將職業訓練中心與就業服務中心合併成立為訓練就業中心。
    3. 民國87年因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的修訂,於該年3月1日原隸屬社會局之博愛職業技能訓練中心改隸屬於本局,以發展支持性就業服務策略,提供身心障礙者專業的就業服務與職業訓練。
    4. 民國98年1月1日,為加強本市勞工勞動安全與健康,將機關擴編升格為「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5. 民國99年12月25日高雄縣市合併,由高雄市政府及高雄縣政府合併併下設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6. 以功能取向,將本局組織編制由原有的一、二、三科,修編為勞工組織科、勞動條件科、勞資關係科、就業安全科、職業重建科及秘書室、會計室、人事室、政風室,並考量民眾洽公民眾交通方便性及業務統一性,以上各科均設置於本局前鎮服務中心,並維持原高雄市之勞動檢查處、訓練就業中心、勞工教育生活中心及博愛職業技能訓練等4個附屬機關。
    7. 未來,勞工局也會持續因應全球化經濟與產業持續轉變,與勞動型態愈趨多元,以「勞動安全、創造就業」為目標,維護高雄勞工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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