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手機選單
:::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

    聯絡人:陳佳蕙       資料來源: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聯絡資訊:jahueha@kcg.gov.tw       
    114年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規定公布事業單位等名稱公告名單(4月公告)
    事業單位名稱 負責人
    姓名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條款 違反法規內容 處分機關 發文字號 處分日期 開罰金額 備註
    佳豐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莊黃月美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 從事鋁模澆注作業時,對於處置大量高熱物之作業場所,為防止該高熱物之飛散、溢出等引起之灼傷或其他危害,未採取適當之防範措施,並使作業勞工佩戴適當之防護具,致所僱勞工發生重大職業災害。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1296900號 113/7/18 - 重大職業災害公告
    松翰工程有限公司 陳致翰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 對於勞工使用固定式起重機從事吊掛作業,該固定式起重機未於其機身明顯易見處標示其額定荷重,未檢視荷物之形狀、大小及材質等特性,選用適當吊掛用具及採取正確吊掛方法,於板車上堆放物料亦未採取繩索捆綁或檔樁等必要設施,亦無指定專人決定作業方法及順序、檢點工具去除不良品及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未確認板車上之型鋼無墜落之危險,且未監督勞工作業狀況,致勞工發生重大職業災害。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243500號 114/2/8 - 重大職業災害公告
    陳美蓁(即金鑫工程行) 陳美蓁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 使勞工從事屋頂作業時,未指派專人督導;未規畫安全通道,於屋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並於下方適當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亦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致勞工發生重大職業災害。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329500號 114/2/14 - 重大職業災害公告
    陳淑玲(即華榮實業工程行) 陳淑玲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且未訂定墜落災害防止計畫及未於該處設置安全網等防護設備,致勞工發生重大職業災害。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352800號 114/2/19 - 重大職業災害公告
    水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王福忠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 對勞工於高度在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分作業,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護欄、護蓋等防護設備,且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致所僱勞工發生重大職業災害。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380100號 114/2/24 - 重大職業災害公告
    高偉營造有限公司 蔡登財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鋼軌樁旁從事鋼版調整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措施。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202200號 114/2/3 100,000  
    宏成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邱智雄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使用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上從事模板組立作業,未於該處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202300號 114/2/3 100,000  
    吳嘉玲(即嘉陽工程行) 吳嘉玲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從事外牆浪板安裝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違規使用高空工作車,且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202700號 114/2/3 70,000  
    新翔駿營造有限公司 陳志雄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 與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使用高空工作車從事外牆浪板安裝作業,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未採積極具體之「連繫與調整」作為,要求再承攬人不得使高空工作車為主要用途以外之用途以及應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202900號 114/2/3 100,000  
    怡合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徐澤民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高處從事施工架組配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203000號 114/2/3 60,000  
    建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洪惠美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高度5公尺之施工架組配作業,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未實施檢點,檢查施工架與構造物妥實連接之材料;對於外牆系統式施工架,未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213700號 114/2/5 110,000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楊宗興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 對於承攬人所設置該工程之外牆系統式施工架,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採取積極具體之連繫與調整作為要求承攬人,施工架在適當之垂直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其間隔在垂直方向以不超過5.5公尺為限。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213800號 114/2/5 150,000  
    欣順發起重工程有限公司 徐秋賢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對於貨台物料之移動致有危害勞工之虞,未提供勞工防止物料移動之適當設備並規定勞工使用。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213900號 114/2/5 30,000  
    阮淑芳(即晉翌工程行) 阮淑芳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拆除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及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未決定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作業。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214000號 114/2/5 40,000  
    隆大營建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陳武聰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 對於再承攬人所僱勞工於高度5公尺以上從事施工架拆除作業,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採取積極具體之連繫與調整作為要求再承攬人,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應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214200號 114/2/5 100,000  
    皆豪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曾國展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3款 對於勞工工作場所之工作台或其他勞工踩踏場所,未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等之安全狀態,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216200號 114/2/4 60,000  
    東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王銀和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6款 對於氧乙炔熔接裝置,未於每一吹管分別設置安全器。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216100號 114/2/4 100,000  
    宏亞瀚機電有限公司 林炳宏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且未使作業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216300號 114/2/4 40,000  
    姜德財(即仕興工程行) 姜德財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 承攬廠房鐵捲門防颱柱安裝工程,就其承攬之施工部分交付再承攬時,未於事前以書面或召開協商會議並做成紀錄等方式告知再承攬人有關其廠房鐵皮修繕工作環境及可能墜落之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全衛生規定應採取防止墜落之措施。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226500號 114/2/6 30,000  
    羅建華(即逸亭工程行) 羅建華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 將廠房鐵捲門防颱柱安裝工程交付承攬,未於事前以書面或召開協商會議並做成紀錄等方式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屋頂廠房修繕工作環境及可能墜落之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防止墜落之措施。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227000號 114/2/6 30,000  
    立信工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李榮和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鋼筋籠加工危險性作業,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採積極具體之連繫與調整作為要求承攬人,對於鋼筋籠加工作業場所使用交流電焊機,應裝設有效之自動電擊防止裝置。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227100號 114/2/6 100,000  
    利赫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于衍錕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3款 對於鋼筋籠加工作業場所使用交流電焊機,裝設之自動電擊防止裝置失效。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227300號 114/2/6 100,000  
    江承汧(即裕承工程行) 江承汧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再承攬廠房鐵捲門防颱柱安裝工程,對於勞工於廠房屋頂進行鐵皮修繕作業,未於廠房屋頂開口處設有適當強度之護欄、護蓋等防護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227900號 114/2/6 30,000  
    鉛勛工程行 陳鉛泓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勞工從事整料作業,可調式鋼管支撐架零件有飛落之虞者,未設置防止物體飛落之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223200號 114/2/10 30,000  
    本業營造有限公司 陳憲富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樓梯間開口、車道上方開口、模板吊料口開口、中間樁開口、樑底模作業開口區域及筏基坑開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223400號 114/2/10 100,000  
    一謙企業有限公司 唐孔杰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之防護具。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223800號 114/2/10 60,000  
    吉峰營造有限公司 邱文課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 於施工期間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外牆施工架拆除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採積極具體之連繫與調整作為,要求承攬人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拆除作業,應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之防護具。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223700號 114/2/10 60,000  
    偉正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郭昱騰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勞工站立槽車上方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有墜落之虞時,未使勞工使用安全帶。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231500號 114/2/7 60,000  
    高金輪船股份有限公司 俞振良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對於勞工從事貨物搬運作業使用配衡型堆高機,未使擔任駕駛之勞工確實使用駕駛座安全帶。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232000號 114/2/7 60,000  
    明發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吳再富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對於勞工從事搬運作業使用配衡型堆高機,未使擔任駕駛之勞工確實使用駕駛座安全帶。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232800號 114/2/7 60,000  
    盛田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王進雄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於碼頭從事卸料作業,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穿反光背心、著安全鞋、戴安全帽)。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233200號 114/2/7 30,000  
    瑞敏交通有限公司 徐進德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從事貨櫃裝卸,對於有車輛出入、使用道路作業有導致交通事故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應置交通引導人員。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233400號 114/2/7 30,000  
    好好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許國華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對於勞工從事搬運作業使用配衡型堆高機,未使擔任駕駛之勞工確實使用駕駛座安全帶。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233900號 114/2/7 60,000  
    日基營造有限公司 黃季富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外牆多處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施。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240100號 114/2/7 60,000  
    華鈊營造有限公司 林金玉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5款 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240200號 114/2/7 70,000  
    廖美香(即昕揚金屬企業社) 廖美香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240400號 114/2/7 30,000  
    旭一營造有限公司 羅仁智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又對於擋土支撐之構築,以支撐及橫檔非法承載重物。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243000號 114/2/7 110,000  
    松翰工程有限公司 陳致翰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 使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之勞工,操作吊升荷重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243300號 114/2/8 120,000  
    昇威交通有限公司 李月琴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 使勞工操作未經再檢查合格之3公噸以上移動式起重機從事植栽吊運作業。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285800號 114/2/10 30,000  
    信益建築股份有限公司 黃彥凱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開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290000號 114/2/11 200,000  
    力洋營造有限公司 侯勝元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3、5款 對於捲揚機臨時用電設備,未於該電動機具設備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突層施工架開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290100號 114/2/11 70,000  
    九太營造有限公司 邱淳君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290300號 114/2/11 70,000  
    華慶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吳家德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模板組立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或採安全網等措施。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294300號 114/2/11 60,000  
    壬寶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陳美榮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固定式起重機作業時,未採取防止人員進入吊舉物下方及吊舉物通過人員上方之設備或措施;對起重機具之作業,未規定一定之運轉指揮信號,並指派專人負責指揮。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296800號 114/2/13 70,000  
    后里營造有限公司 張志全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擋土支撐之構築,非法以支撐及橫檔承載重物。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297100號 114/2/13 100,000  
    泰舜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江子超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308900號 114/2/13 110,000  
    漢祥堂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顏文壽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吊料口吊料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309400號 114/2/13 100,000  
    西武實業有限公司 吳桂坤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對於塑膠中空成型機內部檢查、修理等作業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310200號 114/2/13 70,000  
    敬裕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林永標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構台拆除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312900號 114/2/13 60,000  
    中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王中平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 對於承攬人所僱勞工進行高度2公尺以上構台拆除作業,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採取積極具體之連繫與調整作為要求承攬人,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應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313100號 114/2/13 120,000  
    安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曾憲德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313600號 114/2/13 100,000  
    賢得工程有限公司 許秀靜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7款 從事酚進料管線保溫拆除作業,未依規定置備與同一工作時間作業勞工人數相同數量以上之適當必要之不浸透性防護衣,並使勞工於有暴露危害之虞時,確實使用。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320400號 114/2/14 60,000  
    台灣三菱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関宏規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對於塑膠膜自動包裝機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置護罩、護圍等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323900號 114/2/17 60,000  
    祥和電機有限公司 黎樂樂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電纜線槽覆蓋作業,搭乘設備未設置安全母索或防墜設施,供勞工之全身背負式安全帶鈎掛。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326000號 114/2/17 30,000  
    德禎建設企業有限公司 吳柏辰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塔式起重機之安裝作業,未能於作業前擬定安全作業方法及標準作業程序之作業計畫,使勞工遵循。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326300號 114/2/17 100,000  
    三芳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林孟經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對於脫水機掃除作業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326100號 114/2/17 100,000  
    冠豪冷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陳政良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使用從事吊掛作業之勞工,當荷物起吊離地後,未使其不得以手碰觸荷物。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326900號 114/2/17 60,000  
    柏騵工業有限公司 曾美花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 使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之勞工,操作吊升荷重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325800號 114/2/17 30,000  
    慶朗營造有限公司 蔡奕群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外牆施工架之設置,因工程施作需要將內側交叉拉桿移除,惟其內側未設置水平構件,並與立架連結穩固,提供施工架必要強度,以防止作業勞工墜落危害。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328000號 114/2/18 60,000  
    唐孔杰(即一謙工程行) 唐孔杰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從事施工架組配作業,於施工架開口處未確實使勞工使用安全帶。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328300號 114/2/17 60,000  
    壬寶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陳美榮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6款 對於搬運儲存高壓氣體之容器,違法使用繩子吊運;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328800號 114/2/18 70,000  
    正揚工程行 邱靜儀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模板組立作業,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或採安全網等措施。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340200號 114/2/18 60,000  
    正言壓送工程有限公司 周石源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起重機具操作作業,未指派具法定資格之勞工擔任之;又對於使用起重機具從事吊掛作業之勞工,未使其確認吊運路線,並警示、清空擅入吊運路線範圍內之無關人員。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340400號 114/2/18 70,000  
    天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王孟達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模板組立以及塔式起重機吊掛作業,未依規定確實巡視;未採積極具體之連繫與調整作為要求承攬人對於從事高度2公尺以上模板組立作業勞工,應使其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或採安全網等措施;對於起重機具操作作業,應指派具法定資格之勞工擔任之,及對於使用起重機具從事吊掛作業之勞工,應使其確認吊運路線,並警示、清空擅入吊運路線範圍內之無關人員。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340800號 114/2/18 100,000  
    壹山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陳健添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從事吊掛H型鋼作業,當H型鋼起吊離地後,違法以手碰觸H型鋼。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342300號 114/2/19 100,000  
    青暉營造有限公司 吳佩璋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外牆施工架,未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其間隔在垂直方向以不超過5.5公尺,水平方向以不超過7.5公尺為限。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348100號 114/2/19 60,000  
    高國營造有限公司 林惠英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外圍施工架,未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其間隔在垂直方向以不超過5.5公尺,水平方向以不超過7.5公尺為限。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348400號 114/2/19 100,000  
    本業股份有限公司 陳憲富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時,雇主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353900號 114/2/20 30,000  
    王建智(即友宗工程行) 王建智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369000號 114/2/21 30,000  
    潤麗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曾奕瑄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 於施工期間與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組立升層作業,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採積極具體之連繫與調整作為,要求再承攬人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組立升層作業,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368900號 114/2/21 100,000  
    東徽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蔡琮翔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對於進行螺絲成型機調校作業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379400號 114/2/24 60,000  
    林園先進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辜公怡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6款 對於馬達轉軸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防護不足,且高壓氣體鋼瓶存放區,氧氣鋼瓶未固定,另高空工作車之駕駛於離開駕駛座時,未將工作台下降至最低位置。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380700號 114/2/24 80,000  
    華慶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吳家德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高度超過2公尺以上之樓梯間開口、天井開口、造型開口、施工架間隙開口及滿堂架開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382400號 114/2/25 100,000  
    三元興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吳文祥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及雨遮相關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387000號 114/2/26 60,000  
    高暉交通有限公司 曹輝彥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使用未具有自動遮斷動力及制動動作機能之過捲預防裝置之移動式起重機從事吊掛作業。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387100號 114/2/25 60,000  
    桂賢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卓昱男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管道間、樓梯邊緣及中間樁開口部分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落實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420000號 114/2/26 60,000  
    陳鶴仁(即承諾工程行) 陳鶴仁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從事雨遮及鐵皮修繕工程,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未使作業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423100號 114/2/26 40,000  
    穎東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余沼橓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從事吊掛作業之固定式起重機,吊鉤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425100號 114/2/27 60,000  
    佳運重機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張林桂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勞工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從事拆除管路作業有墜落之虞時,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433200號 114/2/27 60,000  
    銀麥企業有限公司 蔡淑燕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勞工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從事裝框作業有墜落之虞時,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433300號 114/2/27 30,000  
    永馳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蘇育正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 使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之人員操作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從事吊掛圓筒作業。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0433400號 114/2/27 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