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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

    聯絡人:陳佳蕙       資料來源: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聯絡資訊:jahueha@kcg.gov.tw       
    114年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規定公布事業單位等名稱公告名單(10月公告)
    事業單位名稱 負責人
    姓名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條款 違反法規內容 處分機關 發文字號 處分日期 開罰金額 備註
    王行 王行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 對於使用之合梯,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腳部未有防滑絕緣腳座套,未有安全之防滑梯面,且未禁止勞工站立於頂板作業;對於模板支撐作業,未指派模板支撐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辦理應辦事項,致所僱勞工發生墜落之重大職業災害。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655700號 114/8/15 重大職業災害公告
    王義翔(即翔膺企業社) 王義翔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 對於僱用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從事吊掛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或因作業之需要臨時將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拆除者,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致勞工遭受危險之措施;對於使用移動式起重機從事吊掛之勞工,未僱用曾受吊掛作業訓練合格者擔任;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亦未確認安全衛生設施及措施之有效狀況,致所僱勞工發生墜落之重大職業災害。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653400號 114/8/15 重大職業災害公告
    洪昌耀(即裕和企業社) 洪昌耀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 對於堆放或處置物料,未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檔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致所僱勞工發生遭散裝衣物堆崩塌壓砸之重大職業災害。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759600號 114/8/28 重大職業災害公告
    合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歐一蘭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該工程外牆施工架,施工架未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其間隔在垂直方向以不超過5.5公尺,水平方向以不超過7.5公尺為限。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548400號 114/8/1 30,000  
    朱清河(即三井工程行) 朱清河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從事泥作放樣部分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564300號 114/8/4 70,000  
    憬陽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歐輝煌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4款 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共同作業時未巡視工作場所;共同作業時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564800號 114/8/4 100,000  
    乾佑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李明達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對於荷重6公噸之堆高機從事作業,未設置警報裝置。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566900號 114/8/5 60,000  
    義大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林俊昇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處所進行溢流管銜接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568300號 114/8/5 100,000  
    泰洲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蔣湄蓁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該工程外牆施工架多處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570800號 114/8/5 70,000  
    潘明德(即昊昭企業社) 潘明德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高差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571100號 114/8/5 30,000  
    尤文正(即福正工程行) 尤文正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 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共同作業時未巡視工作場所;共同作業時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571300號 114/8/5 30,000  
    洪宛渝(即高大工程行) 洪宛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571800號 114/8/5 60,000  
    旭德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李謝寶妙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4款 對於該工程管料材料之堆放,未置於堅實、平坦之處,並加以適當之墊襯、擋樁或其他防止滑動之必要措施。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582700號 114/8/6 100,000  
    宗連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李佳隆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時,雇主應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622400號 114/8/12 30,000  
    台灣三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張安平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7款 使勞工使用危險物從事作業前,未採取預防之必要措施。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629400號 114/8/12 300,000  
    宏隆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黃柏瑞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對於切割機清潔掃除作業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629500號 114/8/12 60,000  
    龍藤有限公司 郭宗汶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 使勞工操作未經檢查合格之3公噸以上移動式起重機從事廣告招牌吊運作業。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634300號 114/8/11 30,000  
    林素菁(即鴻城企業行) 林素菁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從事碼頭裝卸作業(吊運鋼胚),當鋼胚起吊離地後,以手碰觸鋼胚。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634400號 114/8/11 30,000  
    青暉營造有限公司 吳佩璋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637300號 114/8/12 60,000  
    陳雅雯(即舊賀企業社) 陳雅雯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使勞工從事物料搬運作業,未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644200號 114/8/12 30,000  
    曾百樂 曾百樂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使用移動式起重機從事吊運木箱吊掛作業,對於使用鋼索之吊升裝置,未設置過捲預防裝置或預防過捲警報裝置。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648000號 114/8/14 30,000  
    遠見營造有限公司 黃寶娥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與結構體開口、樓梯開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649100號 114/8/14 60,000  
    金瑞億企業有限公司 吳淑惠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使用固定式起重機從事吊掛作業,吊鉤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652700號 114/8/18 60,000  
    義達營造有限公司 李俊德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 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共同作業時未巡視工作場所;共同作業時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653300號 114/8/15 120,000  
    王義翔(即翔膺企業社) 王義翔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 承攬人就其承攬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再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再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653200號 114/8/15 30,000  
    俊億工程行 吳俊廷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 承攬人就其承攬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再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再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653100號 114/8/15 30,000  
    王陳萬春(即友立工程行) 王陳萬春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 承攬人就其承攬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再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再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653000號 114/8/15 30,000  
    元漢營造有限公司 李若溱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 承攬人就其承攬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再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再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652900號 114/8/15 60,000  
    宗泰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李舜得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652800號 114/8/15 30,000  
    義展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黃志明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4款 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共同作業時未巡視工作場所;共同作業時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654600號 114/8/15 150,000  
    欽任有限公司 陳風英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 承攬人就其承攬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再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再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654800號 114/8/15 150,000  
    日祥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黃柏澤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 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共同作業時未巡視工作場所;共同作業時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657100號 114/8/15 60,000  
    李松頴(即卓昌工程行) 李松頴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3款 使用合梯從事紮筋作業,作業中有接觸絕緣被覆移動電線之虞者,未有防止絕緣被破壞或老化等致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對於使用之合梯,未有防滑絕緣腳座套,有安全之防滑梯面。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657500號 114/8/15 40,000  
    鼎葭工程有限公司 吳旻憲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使用起重機具從事吊掛作業之勞工,當荷物起吊離地後,以手碰觸荷物;對於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使其正確戴用安全帽。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660400號 114/8/15 70,000  
    宏榮冷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黃仿佑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仍能開啟之。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664600號 114/8/18 30,000  
    晟鴻營造興業有限公司 蔡東煌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從事混凝土澆置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屋突層部分內牆及外牆鋼管施工架,未使用符合國家標準CNS4750型式之施工架;可調鋼管支撐於調整高度時,未以制式之金屬附屬配件為之;澆置混凝土前,未詳細檢查模板支撐各部份之連接及斜撐是否安全,澆置期間有異常狀況未停止作業。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669100號 114/8/19 70,000  
    本業營造有限公司 陳憲富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臨時性灌漿樓版開口、樓梯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670100號 114/8/19 120,000  
    三僕行貨櫃運輸股份有限公司 黃俊智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3款 從事電焊作業,對電焊作業使用之焊接柄,未有相當之絕緣耐力及耐熱性。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673400號 114/8/21 60,000  
    東泰企業行 李文賢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對於以動力驅動之衝剪機械,未具有安全護圍、安全模、特定用途之專用衝剪機械或自動衝剪機械。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678700號 114/8/21 30,000  
    王豐木業有限公司 林秋宇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對於勞工進行鋸木機平台木屑掃除作業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為防止他人操作該機械、設備及其相關配件之起動等裝置或誤送料,未採上鎖或設置標示等措施。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678900號 114/8/21 60,000  
    大井泵浦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黃景豐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3款 對於勞工駕駛堆高機搬運物料時,運輸路線未妥善規劃,並作標示。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678800號 114/8/21 30,000  
    雄順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陳啟祥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勞工於易踏穿材料構築之屋頂從事作業時,未規劃安全通道,於屋架、雨遮或天花板支架上未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於屋架、雨遮或天花板下方可能墜落之範圍,未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及未指定屋頂作業主管指揮或監督該作業。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679000號 114/8/21 100,000  
    三民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吳淑滿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683400號 114/8/21 150,000  
    鈺晟實業有限公司 黃泰穎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對於使勞工進行切肉機台清潔作業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724200號 114/8/22 60,000  
    弘展機械工程有限公司 蔡進龍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使用移動式起重機從事吊掛作業,未設置過負荷預防裝置。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724100號 114/8/22 30,000  
    俐文工程有限公司 王俐文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使用塔式起重機從事吊掛作業之勞工,當荷物起吊離地後,以手碰觸荷物;對於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使其正確戴用安全帽。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724300號 114/8/22 70,000  
    德記船舶工程行 黃惠莉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對於勞工從事裝卸作業使用配衡型堆高機,未使擔任駕駛之勞工確實使用駕駛座安全帶。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739100號 114/8/26 60,000  
    鼎元電氣有限公司 邱婕芸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3款 從事高壓電路之修理活線作業,未使作業勞工使用活線作業用絕緣工作台及其他裝備,並使勞工之身體或其使用中之工具、材料等導電體接觸或接近有使勞工感電之虞之電路或帶電體。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740600號 114/8/26 60,000  
    嘉里大榮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沈宗桂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為關閉貨車尾門,駕駛人停放車輛時,未禁止停放於有滑落危險之虞之斜坡,且未採用確實制動或輪檔等設備或措施。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743600號 114/8/27 100,000  
    一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林尉棋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744800號 114/8/27 30,000  
    宇球國際興業有限公司 曹蕥蘭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使用固定式起重機從事吊掛材料作業時,未採取防止人員進入吊舉物下方及吊舉物通過人員上方之設備或措施。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752800號 114/8/28 60,000  
    奕誠營造有限公司 吳勵昇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施工架平台、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752900號 114/8/28 120,000  
    雅良企業行 林清良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對於以動力驅動之衝剪機械,未具有安全護圍、安全模、特定用途之專用衝剪機械或自動衝剪機械。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755300號 114/8/29 30,000  
    元昌盛業工程有限公司 丁明志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從事施工架組配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759400號 114/8/29 60,000  
    沁興工程有限公司 成奕皇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對於使用移動式起重機具從事吊掛作業,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及未設置過捲預防裝置。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759000號 114/8/28 70,000  
    尚發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謝順發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759500號 114/8/29 100,000  
    尚發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謝順發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 共同作業時未巡視工作場所;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760200號 114/8/29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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