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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

    聯絡人:陳佳蕙       資料來源: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聯絡資訊:jahueha@kcg.gov.tw       
    115年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規定公布事業單位等名稱公告名單(4月公告)
    事業單位名稱 負責人
    姓名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條款 違反法規內容 處分機關 發文字號 處分日期 開罰金額 備註
    黃鴻泰(即一銓鴻水電行) 黃鴻泰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代用;對於地板踩踏場所,未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等之安全狀態,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570500700號 115/3/5 重大職業災害公告
    永記造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張德仁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廠內作業之堆高機,使勞工搭載於堆高機之貨叉所承載貨物之托板、撬板。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570456900號 115/3/2 100,000  
    偉城營造有限公司 陳琮宏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4款 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共同作業時未巡視工作場所;共同作業時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570459900號 115/3/2 100,000  
    九琦營造有限公司 張繼文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模板支撐組配作業,未指派模板支撐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決定工作方法,指揮勞工作業。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570460000號 115/3/2 60,000  
    辰曜工程有限公司 周姮瑜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置放於高處,位能超過12公斤‧公尺之物件有飛落之虞者,未予以固定之;對於鋼構組配、拆除等作業,未指定鋼構組配作業主管在現場決定工作方法,指揮勞工作業。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570460200號 115/3/2 70,000  
    上昊機械有限公司 劉水英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3款 對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接觸絕緣被覆配線或移動電線或電氣機具、設備之虞者,未有防止絕緣被覆破壞或老化等致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570460500號 115/3/2 60,000  
    尚承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余正彥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8款 對於勞工有暴露於高溫之虞者,未置備適當安全衛生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570470300號 115/3/3 100,000  
    上濱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魏大倉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可調鋼管支撐調整高度時,未以制式之金屬附屬配件為之,以鋼筋等替代使用。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570494500號 115/3/6 110,000  
    黃鴻泰(即一銓鴻水電行) 黃鴻泰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死亡災害,雇主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570500600號 115/3/6 30,000  
    瑞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王讚壽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對於荷重在1公噸以上之堆高機作業,未指派經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人員操作;對於物料之搬運,運輸路線未妥善規劃並作標示。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570499800號 115/3/6 110,000  
    友堡股份有限公司 黃任誼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 事業單位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570500500號 115/3/6 120,000  
    友堡股份有限公司 黃任誼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 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共同作業時未巡視工作場所;共同作業時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570500100號 115/3/6 120,000  
    翰佳營造有限公司 黃淑娟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570500000號 115/3/6 60,000  
    偉騰營造有限公司 林蘇美玉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高差1.5公尺以上施工架踏板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570499900號 115/3/6 60,000  
    偉騰營造有限公司 林蘇美玉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時,雇主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570499700號 115/3/6 30,000  
    景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王起榮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 共同作業時未巡視工作場所;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570499600號 115/3/6 100,000  
    謦譽有限公司 闕培華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使用移動式起重機從事吊掛作業,未設置過捲預防裝置或預防過捲警報裝置。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570502100號 115/3/10 60,000  
    寶潤營造有限公司 蕭吉峯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4款 對於使用道路作業之工作場所,為防止車輛突入等引起之危害,作業人員未戴有反光帶之安全帽,及穿著顏色鮮明有反光帶之施工背心,以利辨識。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570501400號 115/3/10 100,000  
    林清富(即宏憶起重工程行) 林清富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使用移動式起重機從事吊掛作業,未設置過捲預防裝置。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570505200號 115/3/9 30,000  
    永鵬鋼鐵企業有限公司 林志隆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 使勞工操作未經檢查合格之3公噸以上固定式起重機從事吊掛作業。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570505600號 115/3/9 60,000  
    強茂股份有限公司 方敏清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對於機械、設備及其相關配件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570510700號 115/3/10 100,000  
    毅豐橡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孫春山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570511000號 115/3/10 60,000  
    勝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黃閔晨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對於使用座式操作之配衡型堆高機,擔任駕駛之勞工未確實使用駕駛座安全帶。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570514500號 115/3/10 60,000  
    信銘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黃鄧新市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使用移動式起重機從事吊掛作業,未設置過捲預防裝置或預防過捲警報裝置。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570515100號 115/3/10 60,000  
    和聖通運有限公司 葉俊麟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對於使用座式操作之配衡型堆高機,擔任駕駛之勞工未確實使用駕駛座安全帶。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570515200號 115/3/10 60,000  
    捷敏企業行 林明達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對於使用座式操作之配衡型堆高機,擔任駕駛之勞工未確實使用駕駛座安全帶。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570515800號 115/3/10 60,000  
    高鳳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王正彥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4款 使用未置備有後扶架之堆高機從事搬運作業。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570516300號 115/3/10 60,000  
    嶸業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陳月嫌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對於機械、設備及其相關配件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570519400號 115/3/11 60,000  
    賴銘泉(即亦峰企業社) 賴銘泉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搬運、堆放或處置物料,為防止倒塌、崩塌或掉落,未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並禁止與作業無關人員進入該等場所。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570520300號 115/3/10 60,000  
    巧易塑膠實業有限公司 鄭榮昇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七.五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570532700號 115/3/13 30,000  
    頻譜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鄭振聲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第1項 未依事業之規模,置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經通知改善未改善。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570534000號 115/3/16 30,000  
    富詠營造有限公司 賴恩辰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對於施工架之組配作業,未指派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監督勞工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570533600號 115/3/12 70,000  
    矅丞水電工程有限公司 謝美惠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3款 使勞工從事維修路燈作業時,接近高壓電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在該電路設置絕緣用防護裝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570530200號 115/3/17 30,000  
    利堤亞國際有限公司 葉朱鶯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第3款 未有辦理因他人行為致勞工遭受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辨識及評估危害執行紀錄,經通知改善未改善。
    對於為預防勞工於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致遭受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未採取暴力預防措施,經通知改善未改善。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570537500號 115/3/12 30,000  
    暢品企業有限公司 曾美惠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對於機械、設備及其相關配件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570537600號 115/3/16 60,000  
    同順立有限公司 吳慶二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570554700號 115/3/17 60,000  
    環球橡膠股份有限公司 洪再興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雇主對於機械、設備及其相關配件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570573500號 115/3/20 60,000  
    中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周志明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4款 對於於移動式起重機作業時,未採取防止人員進入吊舉物下方及吊舉物通過人員上方之設備或措施;對於使用移動式起重機從事吊掛作業之勞工,未僱用曾受吊掛作業訓練合格者擔任。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570577200號 115/3/19 110,000  
    忠良有限公司 黃國雄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570582600號 115/3/25 30,000  
    天仁起重工程有限公司 潘蓉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使用移動式起重機從事吊掛作業,未設置過負荷預防裝置。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570582900號 115/3/25 30,000  
    達茂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陳建榮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 事業單位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570585900號 115/3/25 100,000  
    達茂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陳建榮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4款 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共同作業時未巡視工作場所;共同作業時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570586200號 115/3/25 100,000  
    慶泰樹脂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蔡朝嘉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 承攬人就其承攬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再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再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570586300號 115/3/25 60,000  
    麗光行 吳旆宸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7款 對於局限空間作業,有暴露於缺氧及危害物質之虞者,未訂定危害防止計畫;未於作業場所入口顯而易見處所公告注意事項,使作業勞工周知;未禁止作業無關人員進入局限空間之作業場所,並於入口顯而易見處所公告禁止進入之規定;未於作業期間採取連續確認氧氣及危害物質濃度之措施,未設置適當通風換氣設備,並維持該作業場所無缺氧及危害物質等造成勞工危害;未簽署進入許可,且對勞工之進出,未予確認、點名登記;未使勞工佩戴符合國家標準 CNS 14253-1 同等以上規定之全身背負式安全帶及可偵測人員活動情形之裝置,且未置備可以動力或機械輔助吊升之緊急救援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570586500號 115/3/25 90,000  
    定竑企業有限公司 方建發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2款 對於勞工使用氣體鋼瓶進行熔接、熔斷作業,未設置專用板手於容器閥柄,以備緊急時遮斷氣源。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570590300號 115/3/24 30,000  
    韓商三星物產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金妡映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570595600號 115/3/24 200,000  
    戴文義 戴文義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570595500號 115/3/24 30,000  
    甲天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陳宜均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570595400號 115/3/24 60,000  
    合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歐一蘭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施工架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未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其間隔在垂直方向以不超過5.5公尺,水平方向以不超過7.5公尺為限。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570595900號 115/3/25 60,000  
    陳東澤(即高新室內裝修企業工程行) 陳東澤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未能與結構體連接之施工架,未以斜撐材或其他相關設施作適當而充分之支撐。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570596300號 115/3/25 30,000  
    安麗營造有限公司 陳祿璿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570596900號 115/3/26 60,000  
    寶信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張永富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3款 雇主對於勞工工作場所之通道、地板、階梯、坡道、工作台或其他勞工踩踏場所,未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踩傷、滾落等之安全狀態,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570597000號 115/3/26 100,000  
    柯承峰 柯承峰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570597800號 115/3/26 30,000  
    大創營造有限公司 謝麗滿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570598000號 115/3/26 60,000  
    碧勝營造有限公司 丁述正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3款 雇主對於勞工工作場所之通道、地板、階梯、坡道、工作台或其他勞工踩踏場所,未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踩傷、滾落等之安全狀態,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570598100號 115/3/26 60,000  
    碧勝營造有限公司 丁述正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 事業單位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570598300號 115/3/26 60,000  
    碧勝營造有限公司 丁述正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 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共同作業時未巡視工作場所;共同作業時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570598400號 115/3/26 60,000  
    鄭乃銘(即銘華工程行) 鄭乃銘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3款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雇主對於勞工工作場所之通道、地板、階梯、坡道、工作台或其他勞工踩踏場所,未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踩傷、滾落等之安全狀態,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570598700號 115/3/26 40,000  
    大連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林顯東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7款 未禁止勞工在有機溶劑作業場所飲食;工業機器人出入口處設置之緊急停止裝置未具有可立即發生動作之機能。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570601700號 115/3/26 70,000  
    瑞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王讚壽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桌上用研磨機,未具有可調整研磨輪與工作物支架之間隙在三毫米以下之工作物支架。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570604100號 115/3/26 100,000  
    合興機械工程有限公司 許基國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570604900號 115/3/25 60,000  
    華新能源電纜系統股份有限公司 焦佑倫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7款 對於物料之搬運,未以機動車輛或其他機械搬運為宜;運輸路線亦未妥善規劃。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570593500號 115/3/26 60,000  
    六將廣告設計工程有限公司 蔡慧堂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 危險性機械或設備,非經檢查合格者不得使用;其使用超過規定期間者,非經再檢查合格不得繼續使用。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570615300號 115/3/30 30,000  
    驛達工程有限公司 李有德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鋼構組配作業之勞工從事栓接、鉚接、熔接或檢測作業,未使其佩帶適當之個人防護具。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570621000號 115/3/30 60,000  
    大連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林顯東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對於化學設備或其配管,為防止危險物洩漏或操作錯誤而引起爆炸、火災之危險,操作化學設備或其配管之閥、旋塞、控制開關、按鈕等,未標示其開關方向,必要時並以顏色、形狀等標明其使用狀態。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570623000號 115/3/30 60,000  
    鑫信元有限公司 王佳玲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570623400號 115/3/30 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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