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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

    聯絡人:陳佳蕙       資料來源: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聯絡資訊:jahueha@kcg.gov.tw       
    115年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規定公布事業單位等名稱公告名單(1月待公告)
    事業單位名稱 負責人
    姓名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條款 違反法規內容 處分機關 發文字號 處分日期 開罰金額 備註
    劉于愷(即傑楊企業社) 劉于愷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對於勞工使用矽酸鈣板切割用之圓盤鋸,未設置鋸齒接觸預防裝置。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2416400號 114/11/28 30,000  
    第一伸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王宏仁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4款 對於使用起重機具從事吊掛作業之勞工,未使其檢視荷物之形狀、大小及材質等特性,以估算荷物重量,或查明其實際重量,並選用適當吊掛用具及採取正確吊掛方法。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2416500號 114/12/2 100,000  
    一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林尉棋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3款 對勞工於橫隔兩地之通行時,未設置扶手、踏板、梯等適當之通行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2421200號 114/12/2 100,000  
    九太營造有限公司 邱淳君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2421400號 114/12/2 100,000  
    高園營造有限公司 黃鈺翔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2421500號 114/12/2 100,000  
    久慶國際船業股份有限公司 賴彥均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 使勞工操作未經檢查合格之3公噸以上固定式起重機從事作業。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2424700號 114/12/1 60,000  
    太銘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李鴻章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使用移動式起重機從事吊掛作業,未設置過負荷預防裝置。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2437400號 114/12/4 60,000  
    銘鋒起重工程有限公司 張添明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對於塔式起重機側撐構件之設計與固定方式,未事前擬妥安全作業方法及標準作業程序,使勞工遵循。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2437300號 114/12/3 70,000  
    銘得螺絲工廠股份有限公司 王文得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時,雇主應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2441900號 114/12/4 30,000  
    怡食股份有限公司 王信讚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對於麵團自動分割設備清潔掃除作業,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2442300號 114/12/3 60,000  
    謝貴枝 謝貴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3款 對於勞工工作廚房之地板,未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等之安全狀態,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2446200號 114/12/3 30,000  
    帝發工程有限公司 柯呈錩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7款 進行蒸氣鍋爐內拆架之局限空間作業,有缺氧空氣、危害物質致危害勞工之虞,未於作業期間採取連續確認氧氣及危害物質濃度之措施。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2452500號 114/12/5 60,000  
    高鼎遊艇股份有限公司 韓碧祥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高度在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開口部分,勞工有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有適當強度之護欄、護蓋等防護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2452800號 114/12/5 60,000  
    富昱營造有限公司 傅世榮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進入營繕工地作業勞工,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2453200號 114/12/5 60,000  
    宏釧工程有限公司 蒲國華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2476800號 114/12/9 30,000  
    宏釧工程有限公司 蒲國華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 事業單位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2476900號 114/12/9 30,000  
    宏釧工程有限公司 蒲國華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 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共同作業時未巡視工作場所。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2477000號 114/12/9 30,000  
    林世觀(即宏億企業社) 林世觀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勞工於易踏穿材料構築之屋頂從事作業時,未指定屋頂作業主管指揮或監督。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2477100號 114/12/9 60,000  
    三通裝卸股份有限公司 張秀昭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對於勞工從事裝卸作業使用配衡型堆高機,未使擔任駕駛之勞工確實使用駕駛座安全帶。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2484500號 114/12/9 60,000  
    課強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李耀霆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對於勞工從事搬運作業使用配衡型堆高機,未使擔任駕駛之勞工確實使用駕駛座安全帶。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2484600號 114/12/9 60,000  
    翔竣機電工程有限公司 曾茂盛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使用移動式起重機從事吊掛作業,未設置過負荷預防裝置。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2484700號 114/12/10 60,000  
    成泰裝卸股份有限公司 林福恭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對於勞工從事搬運作業使用配衡型堆高機,未使擔任駕駛之勞工確實使用駕駛座安全帶。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2484800號 114/12/10 60,000  
    上順國際工程有限公司 洪明順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量測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2489800號 114/12/9 30,000  
    謦譽有限公司 闕培華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使用移動式起重機從事吊掛作業,未設置過負荷預防裝置。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2490400號 114/12/10 30,000  
    台洋冷凍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陳士龍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5款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處所從事鋼構油漆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使勞工搭載於堆高機之貨叉所承載貨物之托板、撬板及其他堆高機(乘坐席以外)部分,及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對於荷重在1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未指派經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人員操作。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2491800號 114/12/9 80,000  
    晟達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江慶哲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時,雇主應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2503500號 114/12/11 30,000  
    憲裕工程企業有限公司 吳楚如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使用移動式起重機從事吊掛作業,未設置過負荷預防裝置。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2502600號 114/12/12 60,000  
    信德旺興業有限公司 黃信誠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 使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之勞工,操作吊升荷重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從事作業。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2507100號 114/12/11 30,000  
    日商華大成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金子泰丈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3、5款 對於分電盤通道旁絕緣被覆配線有感電之虞者,未有防止絕緣被破壞或老化等致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2514000號 114/12/12 130,000  
    皇嘉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顏靜愛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天花板上方進行填縫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2514100號 114/12/12 100,000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楊宗興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 共同作業時未巡視工作場所;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2514200號 114/12/12 150,000  
    肯居空間設計有限公司 張文晃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時,雇主應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2519500號 114/12/15 30,000  
    新亞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鄒宏基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地面至開挖面上下坡道,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2524400號 114/12/16 100,000  
    翔越股份有限公司 黃鎮寶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 使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之勞工,操作吊升荷重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從事作業。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2524500號 114/12/17 60,000  
    翔越股份有限公司 黃鎮寶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使用起重機具從事吊掛作業之勞工,當荷物起吊離地後,未禁止以手碰觸荷物。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2524600號 114/12/17 60,000  
    志崧有限公司 王啓全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對於以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及剪斷機械,未具有安全護圍、安全模、特定用途之專用衝剪機械或自動衝剪機械。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2531600號 114/12/17 60,000  
    上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徐正哲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內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2532700號 114/12/16 100,000  
    港一企業有限公司 黃松榮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對於勞工從事貨物搬運作業使用配衡型堆高機,未使擔任駕駛之勞工確實使用駕駛座安全帶。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2552700號 114/12/17 60,000  
    華總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蘇子喬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該工程使用固定式起重機作業時,未採取防止人員進入吊舉物下方及吊舉物通過人員上方之設備或措施。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2557200號 114/12/18 100,000  
    張子翰(即旭翰工程行) 張子翰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 使勞工操作未經檢查合格之3公噸以上移動式起重機從事作業。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2560100號 114/12/18 30,000  
    齊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鄭俊民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工區建物正立面外牆高度8.5公尺之外牆施工架,未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其間隔在垂直方向以不超過5.5公尺,水平方向以不超過7.5公尺為限。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2560900號 114/12/19 100,000  
    胡秀怡(即尚海企業行) 胡秀怡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對於勞工從事貨物搬運作業使用配衡型堆高機,未使擔任駕駛之勞工確實使用駕駛座安全帶。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2563600號 114/12/18 60,000  
    高園營造有限公司 黃鈺翔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2564300號 114/12/18 60,000  
    雍統營建股份有限公司 李俊德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2564400號 114/12/18 100,000  
    協興機電工程有限公司 林運德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高度在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有適當強度之護蓋等防護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2567400號 114/12/19 120,000  
    台灣韓新遠洋股份有限公司 李勇尚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 共同作業時未巡視工作場所。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2567800號 114/12/19 120,000  
    天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王孟達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等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2571200號 114/12/22 150,000  
    李昭亮(即珠江工程行) 李昭亮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該工程多處外牆施工架,違法與混凝土模板支撐連接。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2571500號 114/12/22 60,000  
    日祥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黃柏澤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擋土支撐之構築,非法以支撐及橫檔承載重物。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2572200號 114/12/19 100,000  
    盈舜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洪平森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2572300號 114/12/19 100,000  
    昌昇工程有限公司 陳明宗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處所進行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2573300號 114/12/22 60,000  
    隆大營建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陳武聰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4款 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共同作業時未巡視工作場所;共同作業時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2574100號 114/12/22 100,000  
    星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楊揚銘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2574500號 114/12/22 60,000  
    普豐工程有限公司 蕭可振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使用移動式起重機從事吊掛作業,未設置過負荷預防裝置。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2576700號 114/12/22 60,000  
    薛世仁(即天仁工程行) 薛世仁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對於使用移動式起重機從事吊掛作業,未設置過負荷預防裝置,亦未設置過捲預防裝置。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2577000號 114/12/22 40,000  
    方秉廩(即凡丰工程行) 方秉廩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對於使用高空工作車作業,未指派經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人員操作。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2578500號 114/12/22 60,000  
    特強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沈榮彬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 使勞工操作未經檢查合格之3公噸以上固定式起重機從事作業。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2578800號 114/12/23 30,000  
    育鑫有限公司 張芳霖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勞工使用之安全帶,在使用前未進行檢查,有磨損、劣化、缺陷或其強度不符規定者,不得再使用。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2578700號 114/12/23 60,000  
    泛亞工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姜振中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 共同作業時未巡視工作場所;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2578900號 114/12/23 100,000  
    昇傳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吳建德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使用移動式起重機從事吊運作業,對於過捲預防裝置,未具有自動遮斷動力及制動動作之機能。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2579500號 114/12/23 60,000  
    鄭東就(即利勝起重工程行) 鄭東就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使用移動式起重機從事吊運作業,未設置過捲預防裝置或預防過捲警報裝置。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2579700號 114/12/23 30,000  
    瀧禹工程有限公司 鄭家筑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 使勞工操作未經再檢查合格之3公噸以上移動式起重機從事作業。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2580000號 114/12/23 30,000  
    吉鼎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陳奇男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3款 對於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或可燃性氣體滯留,而有爆炸、火災之虞者,未依危險特性採取通風、換氣、除塵等措施外,蒸氣或氣體之濃度達爆炸下限值之百分之30以上時,亦未即刻使勞工退避至安全場所,並停止使用煙火及其他為點火源之虞之機具,及加強通風。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2580800號 114/12/23 60,000  
    華榮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王宏仁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對於捲曲機之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2582100號 114/12/23 100,000  
    集信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王義權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4款 對於堆高機之作業或移動,有撞擊工作者之虞時,未置管制引導人員;對於荷重在1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未指派經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人員操作。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2583000號 114/12/23 70,000  
    唐榮遊艇工業有限公司 許財旺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對於電腦數值控制機械,其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者,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2583400號 114/12/24 60,000  
    均鑨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徐莉萍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 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共同作業時未巡視工作場所;共同作業時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2585100號 114/12/26 30,000  
    陳俊傑(即鑫傑工程行) 陳俊傑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高約5.1公尺之施工架組配作業,未指派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辦理規定事項;對於施工架拆卸及傳遞施工架構材等之作業,未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墜措施。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2585000號 114/12/23 40,000  
    洪世力(即力大工程行) 洪世力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 使勞工操作未經再檢查合格之3公噸以上移動式起重機從事作業。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2585700號 114/12/26 30,000  
    偉城營造有限公司 陳琮宏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預留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2586500號 114/12/24 110,000  
    𡘙師傅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林志勲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物料搬運作業有飛落致危害勞工之虞時,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設施。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2591300號 114/12/26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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