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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

    聯絡人:陳佳蕙       資料來源: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聯絡資訊:jahueha@kcg.gov.tw       
    114年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規定公布事業單位等名稱公告名單(2月公告)
    事業單位名稱 負責人
    姓名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條款 違反法規內容 處分機關 發文字號 處分日期 開罰金額 備註
    新格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黃淑華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 對於勞工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高處作業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護欄、護蓋等防護設備,及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致所僱勞工發生重大職業災害。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337700號 113/12/11 - 重大職業災害公告
    蘇正龍(即維昶工程行) 蘇正龍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 從事輕鋼架組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致所僱勞工發生重大職業災害。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345000號 113/12/13 - 重大職業災害公告
    銘登營造有限公司 董榮進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施工構台至地下一樓之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0496000號 113/3/21 100,000  
    高笙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莊玟玲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工區過路箱涵開口設置之護欄,護欄杆柱及杆件之強度及錨錠,未使整個護欄具有抵抗於上欄杆之任何一點,於任何方向加以75公斤之荷重,而無顯著變形之強度。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0693100號 113/4/19 60,000  
    高雄碼頭裝卸股份有限公司 張修綾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 將船舶裝卸作業交付承攬,未於事前以書面或召開協商會議並做成紀錄等方式告知該承攬人有關船舶裝卸工作環境及可能跌倒之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防止跌倒之措施。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1276900號 113/7/15 60,000  
    高聯運通裝卸股份有限公司 葉桂垚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於高雄港碼頭從事裝卸作業,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戴安全帽)。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1592100號 113/8/28 60,000  
    四海遊龍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PANG CALVIN SEAN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對於攪拌機上蓋調整作業,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1635800號 113/9/4 60,000  
    台船營造興業有限公司 陳秋妏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地下二樓樓板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從事相關危險性作業之工作場所未確實「巡視」;未予以「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1701200號 113/9/11 100,000  
    壯興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林弘茂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塔式起重機之爬升作業,未能於作業前擬定安全作業方法及標準作業程序之作業計畫,使勞工遵循。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232600號 113/12/3 100,000  
    慶旺營造有限公司 林慶雄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塔式起重機之安裝作業,未能於作業前擬定安全作業方法及標準作業程序之作業計畫,使勞工遵循。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232700號 113/12/3 100,000  
    東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闕慶承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廠內進行高差1.5公尺以上之船頭油漆作業,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232800號 113/12/2 100,000  
    東聯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徐旭東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從事排水溝清溝作業,未設置適當安全上下之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233100號 113/12/3 100,000  
    大瀚船務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黃竹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時,雇主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257900號 113/12/6 60,000  
    大瀚船務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黃竹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船體固定監督指揮作業,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258100號 113/12/6 60,000  
    珈鼎股份有限公司 葉瑋綸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對於所屬設置之吊升荷重3公噸塔吊進行爬升作業時,未確實使勞工遵循施工計畫標準作業程序。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258400號 113/12/5 60,000  
    建得股份有限公司 徐偉鈞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對於勞工從事裝卸作業使用配衡型堆高機,未使擔任駕駛之勞工確實使用駕駛座安全帶。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258700號 113/12/6 60,000  
    郵台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犬塚博明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3款 對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接觸空壓機電源線之虞,其絕緣被覆未設置保護設施。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258800號 113/12/6 60,000  
    寶鑫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林正雄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259500號 113/12/5 100,000  
    東方文苑國際文創有限公司 韓雨生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使用之合梯,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259700號 113/12/5 60,000  
    林家弘(即融益工程行) 林家弘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勞工於高度在2公尺以上之屋頂從事作業時,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262100號 113/12/5 30,000  
    同利發冷凍機械有限公司 黃進發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勞工從事配管作業使用之合梯,未具有堅固之構造。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262500號 113/12/5 30,000  
    聯眾保險公證人有限公司 邵志良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4款 在碼頭裝卸作業區內進行鋼捲理貨作業時,未依其作業之危害性質,使勞工穿著反光背心及安全鞋。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266800號 113/12/5 60,000  
    高宏通運裝卸股份有限公司 高倩瑩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4款 在碼頭進行圓木裝卸作業時,未依其作業之危害性質,使勞工戴用安全帽及安全鞋。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266700號 113/12/5 60,000  
    勇鑫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林穎良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對於廠內勞工進行壓鑄機內部調整作業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271700號 113/12/10 60,000  
    日祥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黃柏澤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 經指定負原事業單位責任,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泥作吊料危險性作業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採積極具體之「連繫與調整」作為,要求承攬人對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泥作吊料作業有墜落之虞者,應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283200號 113/12/10 60,000  
    黃克民(即慶宬工程行) 黃克民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泥作吊料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283500號 113/12/10 60,000  
    泰洲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蔣湄蓁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西側樓梯轉折平台與外牆施工架間隙開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288900號 113/12/9 120,000  
    昌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周坤海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對於使用起重機具從事吊掛作業之勞工,未使其檢視荷物之形狀、大小及材質等特性,並選用適當吊掛用具及採取正確吊掛方法。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289200號 113/12/9 60,000  
    東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闕慶承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高度在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有適當強度之護欄、護蓋等防護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289300號 113/12/9 100,000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黃正弘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3款 對於勞工工作場所之階梯,未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等之安全狀態。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289600號 113/12/9 100,000  
    忻勝機械有限公司 陳慶裕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對於起重機具操作作業,未指派具法定資格之勞工擔任之。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289500號 113/12/9 60,000  
    永青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曾國進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地下室1樓高度2公尺以上中間柱開口處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289700號 113/12/9 100,000  
    景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王起榮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地下室管道間、筏基坑、中間柱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289900號 113/12/9 100,000  
    旭一營造有限公司 羅仁智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西北側內側綠地區施工架開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295200號 113/12/10 120,000  
    常程有限公司 鄭明雄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 使未經中央機關認可之訓練或技能檢定合格之勞工操作吊升荷重3公噸以上固定式起重機從事屋頂鋼樑材料吊掛作業。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322600號 113/12/10 30,000  
    美商奇異能源科技國際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吳大安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對於同一作業場所中,設有二座以上第一種壓力容器,未指派具有第一種壓力容器操作人員資格及相當專業知識經驗者,擔任第一種壓力容器作業主管,負責指揮、監督第一種壓力容器之操作、管理及異常處置等有關工作。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324700號 113/12/12 100,000  
    美而固石材有限公司 謝進長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 將舖設大理石作業交付再承攬,惟未於事前以書面或召開協商會議並作成紀錄等方式,告知再承攬人有關其事業之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依職業安全衛生法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等事項。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326300號 113/12/12 60,000  
    磐京建設有限公司 林玲玉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 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惟未設置協議組織,對於該工程高度2公尺以上大理石舖設作業,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未採取積極具體之「連繫與調整」作為要求再承攬人,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亦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再承攬人辦理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326400號 113/12/12 30,000  
    磐京建設有限公司 林玲玉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 將石材工程交付承攬,未於事前以書面或召開協商會議並作成紀錄等方式,告知承攬人有關其事業之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依職業安全衛生法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等事項。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326500號 113/12/12 30,000  
    磐京建設有限公司 林玲玉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該工程高度2公尺以上舖設大理石作業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326800號 113/12/12 30,000  
    新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吳榮男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高度7公尺以上且立面面積達330平方公尺之塔樓屋頂施工架,未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326900號 113/12/12 100,000  
    博陽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李昇達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 對於再承攬人所僱勞工從事模板組立作業,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亦未採取積極具體之「連繫與調整」作為,要求再承攬人之模板支撐作業主管應於作業現場決定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作業。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327000號 113/12/12 60,000  
    林文祥 林文祥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1項 所僱勞工從事模板組立作業時,發生遭電鑽刺傷職業災害,事後未就災害之發生實施調查、分析及作成紀錄。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327100號 113/12/12 30,000  
    林文祥 林文祥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時,雇主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327200號 113/12/12 30,000  
    林文祥 林文祥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對於模板支撐組配作業,模板支撐作業主管未於作業現場決定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作業。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327300號 113/12/12 30,000  
    奕翔營造有限公司 陳裕國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327500號 113/12/12 30,000  
    黃宥誠 黃宥誠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勞工從事屋頂作業時,未指派專人督導,規劃安全通道,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328000號 113/12/12 30,000  
    東宏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楊志弘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頂板樓梯轉折平台、外牆施工架及施工電梯等多處開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外牆施工架置放位能超過12公斤‧公尺有飛落之虞之物件,未予以固定。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340500號 113/12/13 130,000  
    弘潔國際開發有限公司 翁麗淑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7款 對於使勞工於人孔內從事洗孔之缺氧危險作業,未置備空氣呼吸器等呼吸防護具,供勞工緊急避難或救援人員使用。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343800號 113/12/16 30,000  
    三民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吳淑滿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電梯井,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344700號 113/12/13 120,000  
    澧恩工程有限公司 吳俊慶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344900號 113/12/13 60,000  
    宜韋室內裝修股份有限公司 王純香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電扶梯與柱之樓板開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345500號 113/12/13 120,000  
    大亞鏈條股份有限公司 吳華田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2款 對於廠內使用液化石油氣蒸發器之電器設備,未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345900號 113/12/16 60,000  
    連誠發建設有限公司 韓鎮遠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外牆施工架與結構體的間隙)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347400號 113/12/13 120,000  
    鑫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林佳正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置放於外牆施工架高處,位能超過12公斤‧公尺之物件有飛落之虞者,未予以固定之;對於高度7公尺以上且立面面積達330平方公尺之施工架,未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347800號 113/12/13 110,000  
    洪宛渝(即高大工程行) 洪宛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鐵片,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347900號 113/12/13 60,000  
    寶信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張永富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該工程地面層車道周圍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該工程地面外牆施工架,未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其間隔在垂直方向以不超過5.5公尺,水平方向以不超過7.5公尺為限。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348000號 113/12/13 110,000  
    隆記有限公司 陳文欽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高雄港第66號碼頭從事解繫固作業,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穿著反光背心)。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360100號 113/12/18 60,000  
    永大正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蘇育璋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 設立齒條式工程用升降機1座,合格證已超過有效期限,未經再檢查合格即逕行使用。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360000號 113/12/18 100,000  
    高園營造有限公司 吳亭儀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該工程多處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施。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360400號 113/12/17 60,000  
    吳育辰(即佑鈞室內裝修實業社) 吳育辰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5款 對於使用之合梯,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腳部未有防滑絕緣腳座套,未有安全之防滑梯面;對於該工程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該工程鋼管施工架之設置,部分施工架未符合國家標準CNS 4750同等以上之規定。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360500號 113/12/17 50,000  
    京富祥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吳浚豪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於該工程高度在2公尺以上之屋突處所進行磁磚清洗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360700號 113/12/17 100,000  
    富傑營造有限公司 馬健堯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360800號 113/12/17 60,000  
    堃盛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張瑞芳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5款 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該工程地下樓高度2公尺以上筏基坑之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360900號 113/12/17 110,000  
    齊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鄭俊民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區外牆施工架與結構體間開口部分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363200號 113/12/17 120,000  
    園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吳江忠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本工程變電箱,勞工有發生感電之虞,未設防止感電之護圍;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樓梯間開口、外牆施工架多處開口、垃圾管道旁施工架開口及施工電梯口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露臺外牆施工架,未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361900號 113/12/17 120,000  
    益祥營造有限公司 許雅惠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臨時上下設施之平台開口部分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363300號 113/12/17 70,000  
    建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吳昌修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堆放物料未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使其正確戴用安全帽。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362800號 113/12/17 110,000  
    中麒科技有限公司 王奕中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使用之合梯,兩梯腳間無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366400號 113/12/17 70,000  
    漢祥堂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顏文壽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5款 對於營建用升降機之升降搬器內救出口門安全裝置,未能維持其效能;對於塔式起重機之安裝作業,未能於作業前擬定安全作業方法及標準作業程序之作業計畫,使勞工遵循。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366900號 113/12/17 110,000  
    高園營造有限公司 吳亭儀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管道間、樓梯及電梯井開口部份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367200號 113/12/20 60,000  
    中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王中平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連續壁邊緣開口進行打石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367400號 113/12/20 100,000  
    上聖營造有限公司 陳貞如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368300號 113/12/20 100,000  
    益鑫有限公司 劉俊麟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8款 對於勞工於爐架橋異物清除作業,未置備安全衛生防護具使勞工使用。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369000號 113/12/20 60,000  
    瑋勁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施並章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吊料口,從事泥作吊料危險性作業之工作場所未確實巡視;又對於該場所高度2公尺以上之處所墜落危害,未予以連繫調整其工作所必要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措施。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378100號 113/12/20 100,000  
    高芳工程有限公司 林哲芳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泥作吊料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378200號 113/12/20 60,000  
    遠見營造有限公司 黃寶娥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垃圾管道間旁開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378300號 113/12/20 120,000  
    日宏營造有限公司 蔡青燕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378400號 113/12/20 100,000  
    甲天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秦永璿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垃圾管道間旁開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378500號 113/12/20 100,000  
    華總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蘇子喬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378600號 113/12/20 100,000  
    九太營造有限公司 邱淳君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垃圾管道間旁開口、施工架傳料開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379100號 113/12/20 100,000  
    義展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黃志明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379200號 113/12/19 100,000  
    立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吳蔡和美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高度在2公尺以上之貯槽頂部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護欄、護蓋等防護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380400號 113/12/20 60,000  
    上誠企業有限公司 陳俊良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7款 對於勞工從事局限空間之箱涵修補作業,有缺氧空氣、危害物質致危害勞工之虞,未置備測定儀器於作業前確認氧氣及危害物質濃度,並於作業期間採取連續確認之措施。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380500號 113/12/20 60,000  
    華慶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吳家德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又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382700號 113/12/20 110,000  
    生名企業有限公司 邱建利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3款 對於勞工於工作場所使用電焊機之移動電線,有引起感電之虞時,未有防止絕緣被破壞或老化等致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397200號 113/12/27 30,000  
    葆筌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林佳俊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對於勞工使用之合梯,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397100號 113/12/27 30,000  
    力得企業有限公司 王元聰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對於勞工從事裝卸作業使用配衡型堆高機,未使擔任駕駛之勞工確實使用駕駛座安全帶。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404300號 113/12/26 60,000  
    壹山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陳健添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於移動式起重機作業時,未採取防止人員進入吊舉物下方之設備或措施。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402800號 113/12/26 60,000  
    專壹營造有限公司 吳秀慧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 與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操作基樁鑽掘機從事鑽桿拆卸作業,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未採積極具體之連繫與調整作為,要求再承攬人應就該拆卸作業指定專人負責,決定作業順序並指揮作業。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404600號 113/12/25 60,000  
    王火爐(即允重工程行) 王火爐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對於基樁鑽掘機之鑽桿拆卸作業時,未就該作業指定專人負責決定作業順序並指揮作業。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405200號 113/12/25 30,000  
    磐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李坤得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3款 對於勞工工作場所之地板或其他勞工踩踏場所,未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等之安全狀態,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405400號 113/12/24 60,000  
    王火爐(即允重工程行) 王火爐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時,雇主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372405500號 113/12/25 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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