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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

    聯絡人:陳佳蕙       資料來源: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聯絡資訊:jahueha@kcg.gov.tw       
    114年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9條規定公布事業單位等名稱公告名單(8月公告)
    事業單位名稱 負責人
    姓名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條款 違反法規內容 處分機關 發文字號 處分日期 開罰金額 備註
    台灣勞動安全暨勞資福利協會 陳福鋐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2條第2項 訓練單位停止辦理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業務,未於15日前報請地方主管機關備查,並將前條規定建置資料之電子檔移送中央主管機關。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條字第11433850400號 114/05/08 60,000  
    陳重勳(即萬星工程行) 陳重勳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 對於移動式起重機之使用,超過額定荷重,且未事前調查該起重機作業範圍之地形、地質狀況、作業空間、運搬物重量與所用起重機種類、型式及性能等,並適當決定移動式起重機之作業方法、吊掛方法及運搬路徑等事項及採必要措施,致勞工駕駛移動式起重機發生翻覆遭壓之重大職業災害。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176700號 114/6/11 重大職業災害公告
    豐宜興工程有限公司 吳福來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 對於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有適當強度之護欄、護蓋等防護設備;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致勞工發生墜落之重大職業災害。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300500號 114/6/26 重大職業災害公告
    安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曾憲德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083700號 114/6/2 100,000  
    力洋營造有限公司 侯勝元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084100號 114/6/2 120,000  
    海鷗生工程有限公司 林旺生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對於圓盤鋸,未設置反撥預防裝置及鋸齒接觸預防裝置。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129200號 114/6/4 60,000  
    新勝鋼鐵有限公司 黃靖淳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 使勞工操作未經檢查合格之3公噸以上固定式起重機從事作業。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131200號 114/6/3 60,000  
    慶聯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林聰俊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7款 進行下水道整線工程之局限空間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載明作業場所氧氣、危害物質濃度測定結果及測定人員簽名。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135400號 114/6/4 30,000  
    日祥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黃柏澤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底板可調鋼管模板支撐柱,未以制式之金屬附屬配件為之。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137900號 114/6/4 70,000  
    永碮工程有限公司 黃育栓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該工程外牆施工架,未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其間隔在垂直方向以不超過5.5公尺,水平方向以不超過7.5公尺為限。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138800號 114/6/4 60,000  
    瑞榮營造有限公司 蔡天福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該工程外牆施工架,未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其間隔在垂直方向以不超過5.5公尺,水平方向以不超過7.5公尺為限。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139000號 114/6/4 30,000  
    合元工程有限公司 林順安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 使勞工操作未經檢查合格之3公噸以上固定式起重機從事作業。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140400號 114/6/4 30,000  
    合元工程有限公司 林順安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從事吊升荷重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操作及金屬板吊掛作業,未分別指派具法定資格之勞工擔任之;且未檢視荷物之形狀、大小及材質等特性,以估算荷物重量,或查明其實際重量,並選用適當吊掛用具及採取正確吊掛方法。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140300號 114/6/4 40,000  
    金冠德國際工程有限公司 王國忠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3款 對於勞工從事電路分路開關增設電源線路作業,電路開路後,未以檢電器具檢查,確認其已停電;對於從事電氣工作之勞工,未使勞工使用絕緣防護具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器具。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141100號 114/6/4 70,000  
    台船營造興業有限公司 陳俊彰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145900號 114/6/6 100,000  
    竣品營造有限公司 陳燕秋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170800號 114/6/10 30,000  
    統能工程有限公司 廖順宏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勞動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使車輛機械供為主要用途以外之用途。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170900號 114/6/10 60,000  
    日祥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黃柏澤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構臺場所從事土方開挖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連續壁上從事模板組立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175300號 114/6/12 70,000  
    東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王銀和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4款 對於移動式起重機,為防止其作業中發生翻倒等危害,未事前調查該起重機作業範圍之地形、地質狀況、作業空間、運搬物重量與所用起重機種類、型式及性能等,並適當決定移動式起重機之作業方法、吊掛方法及運搬路徑等事項及採必要措施。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176900號 114/6/12 200,000  
    東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王銀和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 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共同作業時未巡視工作場所。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177000號 114/6/12 150,000  
    壹山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陳健添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4款 對於移動式起重機,為防止其作業中發生翻倒等危害,未事前調查該起重機作業範圍之地形、地質狀況、作業空間、運搬物重量與所用起重機種類、型式及性能等,並適當決定移動式起重機之作業方法、吊掛方法及運搬路徑等事項及採必要措施。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177600號 114/6/12 200,000  
    明安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鄭錫潛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使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處所從事作業有墜落之虞者,未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178600號 114/6/11 100,000  
    臺灣港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劉鳳琴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1款 使勞工從事潛水作業時,未填具潛水日誌,記錄每位潛水人員作業情形、減壓時間及工作紀錄。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182300號 114/6/12 40,000  
    金安運輸有限公司 宋璨佑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對於勞動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作業或移動有撞擊工作者之虞時,未置管制引導人員。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182900號 114/6/11 60,000  
    公準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蘇友欣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對於以動力驅動之衝剪機械,未具有安全護圍、安全模、特定用途之專用衝剪機械或自動衝剪機械。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183000號 114/6/11 100,000  
    九太營造有限公司 邱淳君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外牆鋼管施工架之設置,因工程施作需要,將內側交叉拉桿移除者,其內側未設置水平構件,並與立架連結穩固,提供施工架必要強度,以防止作業勞工墜落危害。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198000號 114/6/16 100,000  
    東宏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楊志弘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198600號 114/6/16 150,000  
    杰森營造有限公司 易睿盛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3款 對於工作場所人員及車輛機械出入口處,拉開式大門作業上無出入必要時未關閉,並標示禁止無關人員擅入工作場所;亦未置管制人員。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209100號 114/6/17 60,000  
    葳森營造有限公司 宋婕柔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移動式起重機作業時,未採取防止人員進入吊舉物下方及吊舉物通過人員上方之設備或措施。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209200號 114/6/17 60,000  
    慶彰機械有限公司 周皇學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對於鑽孔機等旋轉刃具作業,勞工手指有觸及之虞者,未明確告知及標示勞工不得使用手套,並使勞工確實遵守。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211000號 114/6/17 30,000  
    新高雄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康宇成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7款 進行下水道整線工程之局限空間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載明作業場所氧氣、危害物質濃度測定結果及測定人員簽名。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217100號 114/6/17 30,000  
    國雋營造有限公司 陳秀全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220000號 114/6/18 100,000  
    吳麗華(即暘銘工程行) 吳麗華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7款 從事區域用戶接管工程之局限空間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於作業期間未確實使用置備之測定儀採取連續確認之措施及實施局限空間作業進入許可並對勞工之進出確認、點名登記。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224000號 114/6/19 40,000  
    天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王孟達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清潔打掃作業旁油漆作業之移動式施工架上木平台有飛落之虞者,未設置防止物體飛落之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263000號 114/6/19 100,000  
    肯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李松隆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4款 對於使用起重機具從事吊掛船型桶作業之勞工,當荷物起吊離地後,以手碰觸荷物,並於荷物剛離地面時,未引導起重機具暫停動作,以確認荷物之懸掛有無傾斜、鬆脫等異狀。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271800號 114/6/20 60,000  
    豐宜興工程有限公司 吳福來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時,雇主應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277600號 114/6/23 30,000  
    齊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鄭俊民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1款  對於使用氧乙炔進行鋼柱吊耳切割作業之場所,未設置預防火災所需之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279600號 114/6/25 100,000  
    臺塑汽車貨運股份有限公司 黃振青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對於車輛機械於起動前,未使所有人員遠離該機械。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284900號 114/6/24 60,000  
    力洋營造有限公司 侯勝元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286400號 114/6/24 110,000  
    麗豐湧泉室內裝修設計有限公司 潘柔亦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勞工工作場所之工作台,未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踩傷、滾落等之安全狀態,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又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297000號 114/6/26 40,000  
    亞太精鍍股份有限公司 李建鋒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4款 對於使用起重機具從事吊掛船型桶作業之勞工,未使其確認荷物之放置場所,決定其排列、放置及堆疊方法。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300400號 114/6/26 60,000  
    豐宜興工程有限公司 吳福來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從事拆船作業時,對於高差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使用之移動梯,其材質有顯著之損傷、腐蝕等現象。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300600號 114/6/26 40,000  
    瑞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邵明斌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外牆使用之框式施工架,未於適當間距設置與建築物連接之壁連座。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305800號 114/6/27 100,000  
    劉福生 劉福生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使勞工於易踏穿材料(塑膠採光罩)構築之屋頂作業時,未先規劃安全通道,於屋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並於下方適當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311100號 114/6/27 40,000  
    安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曾憲德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311000號 114/6/30 100,000  
    協侑營造有限公司 鄭國盛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5款 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從事鋼筋混凝土之作業時,鋼筋散放於施工架上。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311900號 114/6/30 70,000  
    新連發開發營造有限公司 凃博翔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對於拆除施工架時以人力吊運施工架踏板等物料,未確實採取繩索捆綁等必要設施。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312000號 114/6/30 30,000  
    欣達環工股份有限公司 欣陸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4款 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共同作業時未巡視工作場所;共同作業時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312100號 114/6/30 150,000  
    謝龍慶 謝龍慶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第4款 使勞工從事果園作物採摘工作之戶外作業時,未視天候狀況採取相關預防措施。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318100號 114/6/30 30,000  
    謝龍慶 謝龍慶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時,雇主應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高市勞檢字第11471318200號 114/6/30 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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