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業單位名稱 |
負責人
姓名 |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條款 |
違反法規內容 |
處分機關 |
發文字號 |
處分日期 |
開罰金額 |
備註 |
| 永達環保實業有限公司 |
李志明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 |
對於作業使用之交流電焊機未嚴禁以人為方式切斷自動電擊防止裝置功能;亦未使勞工戴用電焊防護手套;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處所進行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致勞工發生重大職業災害。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
高市勞檢字第11570879900號 |
115/4/28 |
– |
重大職業災害公告 |
| 長春人造樹脂廠股份有限公司 |
廖龍星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6款 |
對於高壓氣體鋼瓶之貯存場所未有適當之警戒標示,禁止煙火接近。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
高市勞檢字第11570634600號 |
115/4/1 |
100,000 |
|
| 園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吳江忠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
高市勞檢字第11570634800號 |
115/4/2 |
100,000 |
|
| 城邦營造有限公司 |
郭華琪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
高市勞檢字第11570638900號 |
115/4/1 |
60,000 |
|
| 台灣三美股份有限公司 |
末吉伸行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第1項 |
對於第1類事業之勞工人數在100人以上者,未設直接隸屬雇主之專責一級管理單位;勞工人數在30人以上之事業單位,設置管理人員時,未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內容及方式登錄,陳報勞動檢查機構備查,經通知改善未改善。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
高市勞檢字第11570644200號 |
115/4/7 |
70,000 |
|
| 寶潤營造有限公司 |
蕭吉峯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
對於齒條式工程用升降機出入口門之安全裝置,未有連鎖裝置。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
高市勞檢字第11570653200號 |
115/4/7 |
100,000 |
|
| 廣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顏國昭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
對於機械、設備及其相關配件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
高市勞檢字第11570656200號 |
115/4/7 |
60,000 |
|
| 新寶企業工程行 |
孔素珍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
使用移動式起重機從事電桿佈線作業,對於使用鋼索之吊升裝置,未設置過捲預防裝置或預防過捲警報裝置。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
高市勞檢字第11570658700號 |
115/4/7 |
60,000 |
|
| 易連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曹天福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 |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時,雇主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
高市勞檢字第11570659700號 |
115/4/8 |
30,000 |
|
| 聯鋼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黃源章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
高市勞檢字第11570660200號 |
115/4/8 |
100,000 |
|
| 利達貨櫃運輸股份有限公司 |
葉勇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4款 |
對於有車輛出入、使用道路作業或有導致交通事故之虞之工作場所,於設置號誌、標示或柵欄等設施,尚不足以警告防止交通事故時,未置交通引導人員。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
高市勞檢字第11570660300號 |
115/4/8 |
60,000 |
|
| 財團法人獎卿護理展望基金會 |
王仁宏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9條第4項 |
雇主對第一項申訴之工作者予以解僱、調職或其他不利之處分。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
高市勞檢字第11570659800號 |
115/4/7 |
30,000 |
|
| 簡睿綸 |
簡睿綸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 |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時,雇主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
高市勞檢字第11570660700號 |
115/4/8 |
30,000 |
|
| 天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王孟達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3款 |
對於勞工工作場所之通道或其他勞工踩踏場所,未保持不致使勞工滾落等之安全狀態,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
高市勞檢字第11570661000號 |
115/4/8 |
100,000 |
|
| 海昱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陳昱儕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
雇主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
高市勞檢字第11570661200號 |
115/4/9 |
60,000 |
|
| 潘萬得(即程鴻工程行) |
潘萬得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
使用移動式起重機從事模板吊運作業,對於過捲預防裝置,未具有自動遮斷動力及制動動作之機能。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
高市勞檢字第11570661500號 |
115/4/9 |
60,000 |
|
| 海昱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陳昱儕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 |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時,雇主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
高市勞檢字第11570661100號 |
115/4/9 |
30,000 |
|
| 典錞鋼鐵工程有限公司 |
陳佩琪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雇主對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
高市勞檢字第11570661900號 |
115/4/7 |
30,000 |
|
| 孟秀蘭(即家名工程行) |
孟秀蘭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對於勞工使用之拖板車工作場所,未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踩傷、滾落等之安全狀態,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
高市勞檢字第11570664000號 |
115/4/9 |
40,000 |
|
| 程發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顏華俊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
對於機械、設備及其相關配件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
高市勞檢字第11570667500號 |
115/4/8 |
60,000 |
|
| 台灣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葉俊璋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6、7款 |
對於防爆盒,未保持防爆性能;對於設置之特定化學設備有丁類物質接觸之管線,未使用不易腐蝕之材料構築;液化氣體儲槽未裝設液面計。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
高市勞檢字第11570670300號 |
115/4/9 |
80,000 |
|
| 旭祈有限公司 |
蔡通億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 |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時,雇主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
高市勞檢字第11570670500號 |
115/4/9 |
30,000 |
|
| 景揚冷凍設備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楊秉樺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雇主對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
高市勞檢字第11570670100號 |
115/4/8 |
60,000 |
|
| 南碁營造有限公司 |
李夢萍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
高市勞檢字第11570675000號 |
115/4/9 |
100,000 |
|
| 觀音山高爾夫股份有限公司 |
涂嘉明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 |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時,雇主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
高市勞檢字第11570676500號 |
115/4/9 |
30,000 |
|
| 林群崴(即沐韓食商行) |
林群崴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 |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時,雇主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
高市勞檢字第11570677700號 |
115/4/9 |
30,000 |
|
| 林群崴(即沐韓食商行) |
林群崴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8款 |
雇主對於勞工有暴露於高溫之虞者,未置備適當安全衛生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
高市勞檢字第11570677800號 |
115/4/9 |
30,000 |
|
| 小麥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
林奕全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4款 |
對於車輛機械之作業或移動,有撞擊工作者之虞時,未置管制引導人員。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
高市勞檢字第11570678800號 |
115/4/9 |
60,000 |
|
| 嘉信遊艇股份有限公司 |
何妙娟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對於高度在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有適當強度之護欄、護蓋等防護設備。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
高市勞檢字第11570788300號 |
115/4/15 |
60,000 |
|
| 泓電精密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許倍銘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3款 |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工作用階梯之設置,未有適當之扶手。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
高市勞檢字第11570798100號 |
115/4/15 |
40,000 |
|
| 南帝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楊東源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
對於噴塗上油作業必須在運轉狀態下施行者,未於危險之部分設置護罩、護圍等安全設施。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
高市勞檢字第11570798400號 |
115/4/15 |
100,000 |
|
| 奕誠營造有限公司 |
吳勵昇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 |
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共同作業時未巡視工作場所。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
高市勞檢字第11570798200號 |
115/4/15 |
150,000 |
|
| 宇根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王南焜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 |
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共同作業時未巡視工作場所;共同作業時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
高市勞檢字第11570799300號 |
115/4/15 |
120,000 |
|
| 宇根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王南焜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
高市勞檢字第11570800000號 |
115/4/15 |
120,000 |
|
| 安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曾憲德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
高市勞檢字第11570806300號 |
115/4/16 |
100,000 |
|
| 盈舜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洪平森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防護具。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
高市勞檢字第11570806200號 |
115/4/16 |
100,000 |
|
| 真毅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柯任安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 |
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共同作業時未巡視工作場所。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
高市勞檢字第11570807100號 |
115/4/17 |
100,000 |
|
| 黃義霖(即增山企業社) |
黃義霖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對於拔樁機,為避免於作業時發生該機械翻落或表土崩塌等情事,有危害勞工之虞者,未事先進行調查拔樁機之行經路線。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
高市勞檢字第11570813000號 |
115/4/17 |
30,000 |
|
| 鋐利工程有限公司 |
蘇崇綜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 |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時,雇主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
高市勞檢字第11570819200號 |
115/4/20 |
30,000 |
|
| 樹盛金屬有限公司 |
王德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對於高度在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有適當強度之 護欄、護蓋等防護設備。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
高市勞檢字第11570819800號 |
115/4/20 |
60,000 |
|
| 上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徐正哲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對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
高市勞檢字第11570825300號 |
115/4/20 |
100,000 |
|
| 宸偉營造有限公司 |
陳品辰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
高市勞檢字第11570825400號 |
115/4/21 |
60,000 |
|
| 合利營造有限公司 |
李官琴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 |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時,雇主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
高市勞檢字第11570825500號 |
115/4/20 |
30,000 |
|
| 薛景文 |
薛景文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或採安全網等措施。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
高市勞檢字第11570825800號 |
115/4/21 |
30,000 |
|
|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
吳明昌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
對於機械開始運轉有危害勞工之虞者,未規定固定信號,並指定指揮人員負責指揮。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
高市勞檢字第11570828000號 |
115/4/22 |
60,000 |
|
| 毅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朱忠日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
對於具有捲入點之滾軋機,有危害勞工之虞時,未設護圍、導輪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防護裝置等設備。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
高市勞檢字第11570829500號 |
115/4/22 |
60,000 |
|
| 一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林尉棋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對於該工程使用之合梯,合梯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
高市勞檢字第11570835900號 |
115/4/22 |
110,000 |
|
| 汎洋有限公司 |
吳伊珺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對於輪船艙鋼卷繫固吊掛作業,未禁止勞工進入吊舉物下方及其他有發生危害之虞之區域。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
高市勞檢字第11570856900號 |
115/4/24 |
120,000 |
|
| 年成企業行 |
林福恭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從事輪船艙鋼卷吊掛作業,對於使用起重機具由艙口裝卸貨物,未指派人員擔任指揮作業。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
高市勞檢字第11570857100號 |
115/4/24 |
120,000 |
|
| 崇恩護理之家 |
伍美樺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6款 |
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未安穩置放並加固定及裝妥護蓋;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盛裝容器和空容器未分區放置。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
高市勞檢字第11570860900號 |
115/4/27 |
60,000 |
|
| 宏義工業社 |
黃守己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
對於機械、設備及其相關配件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
高市勞檢字第11570861300號 |
115/4/27 |
60,000 |
|
| 億政營造有限公司 |
郭麗珍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使用之合梯,未有安全之防滑梯面。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
高市勞檢字第11570867300號 |
115/4/29 |
40,000 |
|
| 協侑營造有限公司 |
鄭國盛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
高市勞檢字第11570867400號 |
115/4/29 |
60,000 |
|
| 千立營造有限公司 |
陳明礎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
高市勞檢字第11570867500號 |
115/4/29 |
60,000 |
|
| 泰洲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蔣湄蓁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6條第1項 |
危險性機械使用超過規定期間者,未經再檢查合格即繼續使用。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
高市勞檢字第11570869300號 |
115/4/28 |
100,000 |
|
| 陳勝琳(即巧達工程行) |
陳勝琳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3款 |
對於勞工工作場所之工作台,未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踩傷、滾落等之安全狀態,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
高市勞檢字第11570875000號 |
115/4/28 |
30,000 |
|
| 小連興企業有限公司 |
黃登山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 |
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共同作業時未巡視工作場所;共同作業時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
高市勞檢字第11570869900號 |
115/4/28 |
30,000 |
|
| 四海遊龍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CALVIN SEAN PANG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
對於機械、設備及其相關配件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
高市勞檢字第11570873900號 |
115/4/29 |
70,000 |
|
| 日基營造有限公司 |
黃季富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模板支撐之可調鋼管支柱違法連接使用;可調鋼管於調整高度時,未以制式之金屬附屬配件為之。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
高市勞檢字第11570877700號 |
115/4/29 |
80,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