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以下簡稱職安署)為積極協助中小企業及自營作業者防止職業危害,以鼓勵改善安全衛生設施與器具及防護具,有效保障工作者作業安全,特訂定本要點。
二、 本要點補助對象為接受工作環境輔導改善或加入安全衛生家族,且依法設立取得工廠、公司、商業、農場、畜牧場、林場、茶場、漁業登記證明之一百人以下中小企業或已辦理稅籍登記及投保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之自營作業者(以下簡稱申請補助者)。
前項中小企業三十人以下或自營作業者,為優先補助對象。如有相關疑義,可洽承辦人07-8124613分機217或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