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辦理
112年度移工業務訪視員第一次公開甄選公告
一、 公告期間:112年5月25日至112年6月8日
二、 職缺名稱:移工業務訪視員
三、 薪資:本職缺錄取後以281薪點(折台幣36,445元)進用,餘工作條件依僱用契約辦理。
四、 工作內容:
- 訪查雇主與所聘僱移工之聘僱管理及生活照顧情形。
- 訪查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之管理情形。
- 受理民眾檢舉或勞動部交查違反就業服務法案件之訪查。
- 辦理就業服務法案件之裁處、訴願及行政訴訟。
-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 檢查範圍:移工業務訪視員檢查範圍包含就業服務法相關法令。
六、 報名資格:
- 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畢業。
- 具備重型機車及汽車駕照。
- 電腦中文輸入每分鐘15字以上,錯誤率10%以下。
- 應具備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
七、 報名方式:本次報名期間採通訊報名;報名表收件截止日為:112年6月8日(與公告截止日同),以郵戳為憑,郵寄至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就業安全科(地址:高雄市前鎮區鎮中路6號4樓),並於外信封註明為應徵移工業務訪視員職缺。
八、 報名文件:前項郵寄之報名文件,需備齊以下資料,一次繳交1式3份,寄送至高雄市前鎮區鎮中路 6 號 4 樓就業安全科,並請於外信封註明為應徵移工業務訪視員職缺:
- 報名表1份。
- 身分證明文件。
-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 重型機車及汽車駕照影本。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臨時人員KPSN個人基本資料表(須填寫詳細完整,同時黏貼照片,並請書寫「簡要自述」同時在填表人欄位親自簽名)。
- 具結書1份。
- 以上證件影本均請簽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依序排列裝訂。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資格不合者恕不退件。
九、 報名資格審查結果公告:112年6月21日(公告於本局網站 http://labor.kcg.gov.tw/)
十、 甄選日期:於報名資格審查結果一併公告甄試日期與確定日程。
十一、 甄選方式:應試者應於公告指定甄選日期參與電腦打字測驗(每分鐘達15字,錯誤率低於10%為合格)及筆試,筆試出題範圍包含就業服務法、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行政程序法、行政罰法及訴願法,總分60分。本局取筆試成績前4名(同分者並列)且電腦打字測驗合格者參加面試,並以筆試分數及面試分數評定總成績,筆試分數佔總成績60%,面試分數佔總成績40%,總成績未達75分者不予錄取。
十二、 甄試日程(暫定):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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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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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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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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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試人員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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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至高雄市前鎮區鎮中路6號5樓會議室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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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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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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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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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0題選擇題,筆試分數佔總成績60%。
出題範圍包含就業服務法、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行政程序法、行政罰法及訴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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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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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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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打字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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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分鐘達15字,錯誤率低於10%為合格,合格者方參與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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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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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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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算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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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筆試成績前4名(同分者並列)且電腦打字測驗合格者參加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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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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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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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順序為受理報名之順序,面試分數佔總成績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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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錄取人數:本次考試預計錄取正取人員1名,備取人員若干名。
十四、 榜示日期及報到:錄取名單經本局核准後公布正取及備取人員,正取人員應於錄取公告指定到職日期向本局辦理報到;倘有正當理由須延後報到情事,應於公告後5日內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依個案情形審核,惟至遲不得超過 1個月。逾期未報到,視為放棄錄取資格。
十五、 如有疑義,請洽本局就業安全科承辦人何小姐(07-8124613分機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