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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條件

    1.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53條之1規定:「雇主違反本條例,經主管機關或勞保局處以罰鍰或加徵滯納金者,應公布其事業單位或事業主之名稱、負責人姓名、處分期日、違反條文及處分金額;受委託運用勞工退休基金之機構經依第四十五條規定處以罰鍰者,亦同。」

    2.欲查詢各地方政府違法公告情形,可使用勞動部「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網址https://announcement.mol.gov.tw/ 】

     

    115年2月違反勞工退休金公告

    項次 事業單位 負責人 違反法令 違反條文 違反法規內容 處分書文號 處分日期 處分金額
    1 高雄市立中山高級中學 林香吟 勞工退休金條例 第12條第2項 未依規定發放資遣費。 高市勞條字第11440687400號 115/01/06 100000
    2 銳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林德韋 勞工退休金條例 第12條第2項 未依規定發放資遣費。 高市勞條字第1153033200A號 115/01/15 100000
    3 義大醫療財團法人義大醫院 杜元坤 勞工退休金條例 第12條第2項 未依規定發放資遣費。 高市勞條字第11530329100號 115/01/16 300000
    4 豐榮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高世憲 勞工退休金條例 第13條第1項 雇主未繼續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 高市勞條字第11530158400號 115/01/07 20000
    5 大立水電行 蔡順意 勞工退休金條例 第13條第1項 雇主未繼續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 高市勞條字第11530162100號 115/01/07 20000
    6 允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榮聰 勞工退休金條例 第13條第1項 雇主未繼續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 高市勞條字第11530162800號 115/01/07 20000
    7 良雄五金有限公司 林德賢 勞工退休金條例 第13條第1項 雇主未繼續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 高市勞條字第11530163700號 115/01/07 20000
    8 中國建材塗料股份有限公司 林錦全 勞工退休金條例 第13條第1項 雇主未繼續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 高市勞條字第11530164000號 115/01/07 20000
    9 朱邦雄即美濃窯 朱邦雄 勞工退休金條例 第13條第1項 雇主未繼續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 高市勞條字第11530174500號 115/01/12 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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