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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權益與服務

    一、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

        針對有就業意願及就業能力之視障者,協助以下事項:

    項目

    內容

    評估需求

    結合職業輔導評量,尋找就業目標

    求職前強化能力

    連結職業訓練、職前團體、諮商輔導,增加職場競爭力。

    穩定就業

    藉由支持性就業服務,媒合合適職種,就業後密集輔導,以求穩定就業。

    服務電話 (07)812-4613轉535

     

    視障按摩據點新設及經營輔導補助

       協助視障按摩師建構優質按摩服務環境,打造視障按摩師專業服務形象,加強其市場競爭力。

    項目

    內容

    依據規定 勞動部「補助地方政府辦理促進視覺功能障礙者就業計畫」

    申請資格

    於高雄市轄區內新設或經營視障按摩據點之法人、團體或視障者

    補助額度

     1.  4人以下最高20萬元

     2.  5至6人最高25萬元

     3.  7人以上最高30萬元

    服務電話

    (07)812-4613轉538

     

    三、輔導企業聘用視障按摩師

       為協助企業單位解決定額進用相關規定,勞工局輔導企業單位聘用視障按摩師就業,提升公益形象、實現企業社會責任及       增進單位員工福利。

    項目

    內容

    法令規定  減抵企業定額進用身心障礙者之名額

    服務項目

     1. 協助企業單位規劃按摩空間

     2. 協助企業單位徵才

     3. 協助企業單位按摩師面試作業

     4. 協助企業單位按摩師聘用管理諮詢

    服務電話

     (07)812-4613轉534

    四、112年度高雄市視障按摩消費者行為市場及品牌定位調查研究計畫
    為探討本市視障按摩業服務品質暨滿意度,從消費端角度,理解對於視障按摩要求與需求,以及瞭解本市視障按摩產業現況,藉此找出視障按摩按摩之優劣勢,進而發展「視障按摩」專屬品牌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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