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語翻譯暨聽打服務:
(一)本局為協助解決本市聽語障朋友參與就業相關事項之溝通障礙,提供手語翻譯暨聽打服務,歡迎有需求者,向本局提出申請。
(二)服務電話:(07) 812-4613#542。
※相關辦法及表格請至請至法規及表單下載專區參閱!
二、身心障礙者職業輔導評量
項目 |
內容 |
法令依據 |
(1)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3條、第37條。
(2)推動身心障礙者職業輔導評量服務實施計畫。
(3)身心障礙者職業輔導評量實施方式及補助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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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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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專業的諮詢與工具評估,協助身心障礙者瞭解其職業潛能、興趣、技能、工作人格、生理狀況及所需輔具或服務等,並提供其具體的職業重建服務或建議,俾利其適性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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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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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812-4613轉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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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持性就業服務
項目 |
內容 |
法令依據 |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3條、第34條第1項 |
措施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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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具有就業意願及就業能力,而不足以獨立在競爭性就業市場工作之身心障礙者,依其工作能力,提供個別化就業安置及其他工作協助等支持性就業服務,協助其適性就業及穩定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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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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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設籍或居住於高雄地區
2.年滿15歲且領有身心障礙者證明文件
3.有就業意願及就業能力之求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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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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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機會開發、開案晤談、推介就業、支持性輔導、就業前準備服務、穩定就業輔導,推介成功後,至少三個月之追蹤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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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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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812-4613轉542或546 / (07)3214033轉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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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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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身心障礙者支持性就業服務計畫委託單位共計1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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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檔案請至法規及表單下載專區下載。
四、庇護性就業服務
項目 |
內容 |
庇護工場 |
由勞工局結合民間團體或企業輔導立案的身心障礙者就業場所,目前共12家庇護工場(詳如法規及表單下載專區),提供工作機會給具有工作意願但工作能力不足的身心障礙者朋友們。在庇護工場及社會企業內有就業服務等專業人員的輔導與協助。 |
經營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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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食品烘焙、蛋捲、香皂、服飾製作、冰品、飲料,及清潔服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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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職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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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如有庇護性就業需求,可至本局各就業服務站(台)登記求職,由職業重建個管員提供就業服務諮詢及後續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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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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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8124613轉545、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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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辦法及表格請至請至法規及表單下載專區參閱!
五、補助民間團體辦理身心障礙者就業及創業課程
為補助民間團體辦理身心障礙者就業及創業活動,以增進身心障礙者就業機會,可向本局申請經費辦理是項活動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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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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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團體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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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許可設立且會址設於本市。
- 協助身心障礙者就業為其組織章程或捐助章程所明定之事項。
- 辦理身心障礙者就業及創業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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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項目及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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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講師鐘點費
- 場地佈置費
- 講義印製費
- 餐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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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期間及總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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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辦理期間可分為半日、1日,最高2日
- 補助金額(最高) 35,000元,同一團體每年度以補助3場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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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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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812-4613*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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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辦法及表格請至請至法規及表單下載專區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