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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權益與服務

      一、手語翻譯暨聽打服務:

            (一)本局為協助解決本市聽語障朋友參與就業相關事項之溝通障礙,提供手語翻譯暨聽打服務,歡迎有需求者,向本局提出申請。

            (二)服務電話:(07) 812-4613#542。

        ※相關辦法及表格請至請至法規及表單下載專區參閱!

      二、身心障礙者職業輔導評量 

    項目 內容
    法令依據

    (1)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3條、第37條

    (2)推動身心障礙者職業輔導評量服務實施計畫。

    (3)身心障礙者職業輔導評量實施方式及補助準則。

    措施內容

    透過專業的諮詢與工具評估,協助身心障礙者瞭解其職業潛能、興趣、技能、工作人格、生理狀況及所需輔具或服務等,並提供其具體的職業重建服務或建議,俾利其適性就業。

    服務電話

    (07)812-4613轉543

     

    三、支持性就業服務

    項目 內容
    法令依據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3條第34條第1項

    措施內容

    對於具有就業意願及就業能力,而不足以獨立在競爭性就業市場工作之身心障礙者,依其工作能力,提供個別化就業安置及其他工作協助等支持性就業服務,協助其適性就業及穩定就業。

    申請資格

     1.設籍或居住於高雄地區

     2.年滿15歲且領有身心障礙者證明文件

     3.有就業意願及就業能力之求職者

    服務項目

    就業機會開發、開案晤談、推介就業、支持性輔導、就業前準備服務、穩定就業輔導,推介成功後,至少三個月之追蹤服務。

    服務電話

    (07)812-4613轉542或546 /  (07)3214033轉285。

    相關連結

    本市身心障礙者支持性就業服務計畫委託單位共計11家

    ※相關檔案請至法規及表單下載專區下載。

    四、庇護性就業服務

    項目 內容
    庇護工場 由勞工局結合民間團體或企業輔導立案的身心障礙者就業場所,目前共12家庇護工場(詳如法規及表單下載專區),提供工作機會給具有工作意願但工作能力不足的身心障礙者朋友們。在庇護工場及社會企業內有就業服務等專業人員的輔導與協助。

    經營內容

    餐飲、食品烘焙、蛋捲、香皂、服飾製作、冰品、飲料,及清潔服務等。

    求職管道

    身心障礙者如有庇護性就業需求,可至本局各就業服務站(台)登記求職,由職業重建個管員提供就業服務諮詢及後續協助。

    服務電話

    07-8124613轉545、550

    ※相關辦法及表格請至請至法規及表單下載專區參閱!

    庇護寶藏在高雄-正面

    庇護寶藏在高雄-反面

    五、補助民間團體辦理身心障礙者就業及創業課程

        為補助民間團體辦理身心障礙者就業及創業活動,以增進身心障礙者就業機會,可向本局申請經費辦理是項活動

    項目

    內容

    民間團體申請資格

    1. 依法許可設立且會址設於本市。
    2. 協助身心障礙者就業為其組織章程或捐助章程所明定之事項。
    3. 辦理身心障礙者就業及創業活動。

    補助項目及標準

    1. 講師鐘點費
    2. 場地佈置費
    3. 講義印製費
    4. 餐費

    補助期間及總金額

    1. 辦理期間可分為半日、1日,最高2日
    2. 補助金額(最高) 35,000元,同一團體每年度以補助3場次為限。

     

    服務電話

    (07)812-4613*539

         ※相關辦法及表格請至請至法規及表單下載專區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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