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高雄市政府衛生局112年1月31日高市衛疾管字第11143506500號函辦理。 二、為降低蚊媒傳染病流行風險,請於東南亞移工及船員入境3日內,前往指定醫療院所全面採血篩檢登革熱快篩,如有檢測陽性者,應送至本市指定醫療院所收治進行防疫隔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