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本府衛生局公告登革熱邊境防疫─東南亞入境勞工(含漁工)及船員檢疫防疫措施,請各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務必依規定辦理。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12年2月22日高市衛疾管字第11231324400號函及本府112年1月16日高市衛疾管字第11143505500號公告辦理。
二、東南亞入境勞工(含漁工)及船員,包含自東南亞地區入境後於本市進行自主防疫、短期出境再次自東南亞地區返國入境、短期自東南亞地區入境於本市暫留、未來工作地或居住地設於本市者,皆須前往本市指定醫療院所全面採血篩檢登革熱快篩(NS1)。
三、上述對象若未於高雄市立小港醫院、國軍高雄總醫院左營分院進行體檢者,請前往本市民生醫院進行登革熱快篩(NS1)採血篩檢,民生醫院之預約方式及注意事項請參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