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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4年房屋稅自住住家用房屋辦竣戶籍登記及申報期限,放寬至同年6月2日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4-05-02 16:01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提醒,114年期房屋稅自住住家用房屋辦竣戶籍登記及申報期限,由今年3月24日放寬至同年6月2日,請納稅義務人依限完成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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